返回第一百八十章 利益  林浩的电影时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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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这一层让他给租了下来,所以这里是他的临时办公室。

欧洲基本上谈的差不多了,亚洲基本内定,比如国内这边是通过“过硬”关系给了砸下重金的中影,于是《活埋》国内有望;市衫尚三自然拿走了霓虹的,这没的说;CJ娱乐高价拿走韩国的,为的是《杀人回忆》;港台本来是打算给安乐,后来杨紫琼牵线拿走给了寰宇...

就是北美吧...

基本给的价码和条件实在是不太行,但如果继续这么磨下去也好像也不会太好。

这几天就差不多了吧。

都和那边掰扯了三四天了,如果实在是不行的话,那也不要想太多。说不定市场就是这个价格这个行情。

总的来说,拿奖之后已经够顺利,一个北美不顺也无所谓。制片人林浩表示,欧洲才是海外的大市场。

德国给了康斯坦丁,荷兰给了DFW,瑞典给了SMDS...已经够好一笔了,欧洲是文艺电影的天堂嘛。相对于投资成本,除掉分给导演,交税,然后各种抽成也是赚的盆满钵满。

米国这边在价格都差不多的情况下,倒是可以看看和那些大公司做个顺水人情什么的,以便以后合作。于是《蝴蝶效应》的导演再次找上门,倒是赶巧了。

“新线愿意给这个条件?”

林浩莫名惊讶,对方给的金额,比一些小公司给的金额都要高不少。你知道大公司给的钱不一定多,因为还附带各种传播等隐藏福利,小公司给钱多那是要撑场面。

“是的,林先生,如果你愿意与我们合作新片的话。”导演满脸期待,他觉得自己很幸运,汇报上去上级居然很快就送来了传真,明显也是有合作意向嘛。

“那好,我们就好好研究一下。”

...

瞌睡了送枕头,新线本身也不是小公司,何况他本身就是打算接《蝴蝶效应》的。

所以林浩仔细看了新线的这个合同,因为蝴蝶效应的本子在上面,他看了看这次人家大方了居然:

给了林浩票房分成。

不多,百分之五,但意义很重大。

在美国啊,是这样的。中下层的演员跟国内一样,也是拿固定金额的片酬,但这些片酬不会特别多,也不会出现后来国内那种四五线都能发大财的那种。

那为什么后来的国内四五线也拿不少呢?诶,咱们接下来说的都是后来的情况啊。

其实就是国内当红一线也是拿固定片酬,拿的非常多。这一点和米国不一样——米国这边,不少当红一线是拿一定金额的片酬+票房分成。

这其实就把人和电影绑在一起了,电影好坏与自己相关,自然更尽力。

其实如果电影好,这些人拿的片酬更吓人,但一开始拿得少啊!国内吧...提前把电影的演员费用一次性付清,其实就是赌博也差不多,等演完,拍拍屁股走人,钱反正是到手了后续没金钱上的影响。

只是剧组,一开始就资金困难了。

那你要说他扑街多了总有影响吧?

有,但最多背后的公司再捧一个新的“流量一线”出来——反正国内现在造星其实很快,一年就能爆红好几个,所以赚够本就行了。

才不管什么破坏不破坏市场呢,像美剧那种拿上千万拍一集?倒是可以这么吹啦,实际就是扯淡,拍出来观众一看才知道所有特效都用在宣传片里了。

...

好吧,回到正题。

本来是个挺好的开头,看得出《蝴蝶效应》剧组还是满诚恳的。然而接下来的投资的文件和发行文件,却直接是让林浩气笑了。

首先这个东西,基本上已经明着说你可以插人,但是关键的事情还是我来。

林浩本来是打算吧,如果投资《蝴蝶效应》,自己肯定是制片人,而且必须掌权的那种。团队,就要从《百花深处》这边和自己请人带过去,再和新线这边对接,起码也是要占据不少主动权的。

结果人家什么意思?

看起来还好,但实际上就跟王家卫要投资一样:你钱来,演员来,我们帮你做其他的就好了,没钱了再找你要,你放心很轻松的。

当我傻呢?

然后,这说的利润的事情,就是想拐外抹角。虽然还没无耻到说什么“影片净利润的多少多少”,但本身林浩团队如果不插手进去,这些“毛利润和净利润”什么的,不也是他说了算么?

伪造票房,隐瞒收入,阻拦审计,好莱坞的老套路了。也丝毫不提影碟,其他平台及周边产品的总收入。

最后,各种日期年限也是个问题,类似于这种小问题“小心机”之类也有好几处。

到时候一句“不具备履约资格和条件”“无取得相关资格”“违反米国的相关规定”,直接就能让他要么灰溜溜走人,要么背上骂名官司什么的还不一定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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