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四章宋璟献策  汉末新玄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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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像前任县丞张子谦制定的口食赋等。”

“口食赋?我只知道口赋、算赋、更赋等,这个口食赋是个什么说法?”

刘备十分好奇,穿越至今,赋税之事也略有了解,汉代赋税较之现代,确实非常严重。

比如口赋,也就是“人头税”,是作为天子食钱交的钱。这是专指对七岁至十四岁未成年人所征的赋税。原规定:不分男女,每人每年缴纳“口赋”20钱。

据他所知,有些偏僻的地方,贪婪的官员竟然会把口赋降到1岁。

算赋是对成年人年征的“人头税”。高祖四年前203开始征收,凡年十五岁以上至五十六岁,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征120钱,谓之“一算”。

不过汉朝对征收算赋还别有用意,如商人、奴、婢要倍算,女于年十五岁—三十岁不嫁,五算。这显然是为了重农抑商、促进入口增加而设置的。

更赋是汉代以纳钱代更役的赋税。男子年二十三至五十六岁,按规定轮番戍边服兵役,称为更。不能行者,得出钱入官,雇役以代。

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也。贫者欲得顾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

有不愿或不能亲身服役者,可出钱三百(一说两千)交官府雇人代替,是谓“过更”,即把更卒之役过与他人;而所出之钱,即谓之更赋。

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乱七糟的赋税,唯独这个口食赋,刘备真的没有听说过。

宋璟苦笑一声,解释道:“大人,这口食赋,就是吃饭的赋税。每人每天吃一顿饭,就要交一次钱,百姓们对此深恶痛绝,所以希望大人能够除掉这个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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