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目标:王途霸业  我在明末有座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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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林婉柔没有留下吃饭,她让小厮将三千两银子送进县衙后,就起身告辞。

朱信江看着她摇曳生姿的步伐,双眼中满是神采。

不过他很快收回目光,如今天下纷乱,民不聊生,自己理应先关注天下大事,不该把心思放在男女那点破事。

等自己功成名就,林家小妮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第二天一早,长枪队的一个班长来到了县衙。

此人一举一动已经有了合格军人的雏形,眼中完全没有这个时代人常见的麻木、呆滞,充满了朝气。

他就是当初在卧龙山被征兵来的王狗蛋,不过现在他已经改名叫王破虏,这还是二娃子教他们识字的时候,他自己取的。

他对朱信江、对长枪队除了感恩之外,更多的则是佩服。

因为短短时间里,跟他一起来的那些村里孩子,变化实在太巨大,说是脱胎换骨也不为过。

所以,他觉得朱队长是神仙,有法力。

不然,以他的脑瓜子,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

见到朱信江后,他单膝跪地,恭敬道:“队长,五百名新兵已经排好队了,等您去训话!”

朱信江饶有兴致的看了一眼面前的人,他对这个王破虏印象深刻。

他从来不认同,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这句话。

王破虏就是最好的例子,此人人生前二十年,都在村里务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跟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并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茫然而麻木的活着。

或许过不了多久,他也会被卷进战火,不是被乱兵杀死就是被裹挟当炮灰。

但是遇到了朱信江,一切都不一样了。

此时此刻的他,行为举止一板一眼,说话也渐渐有了章法。

而且悟性极佳,全队就属他枪玩的最溜,枪法最准。

所以,朱信江本着人尽其用原则,把他提拔成班长,也许用不了多久,还会成为副队长。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

这个未来朱信江争霸天下,所要依赖的大将,正在飞速成长。

“很好,你做的不错。”

听到夸奖,王破虏面色一喜,目光灼灼道:“全赖队长栽培。”

“哈哈哈,走,前面带路。”

……

城北一块经过略微平整的空地,七百名新老士兵们排着队列,整齐的站着。

只是他们的服装都是统一的罗刹国军服,让朱信江会心一笑。

朱信江的目光首先聚焦在两百名‘老兵’身,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和战火的洗礼,他们精神面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站姿挺拔、双眼有神,拿枪的动作似模似样,颇有些后世军队的风采。

转头再看看旁边的新招募的饥民,顿时有点失望。

这帮人吃了两顿饱饭,脸的菜色减轻不少,但依旧松松垮垮、弯腰驼背,面露惊恐之色。

朱信江登临时搭建的阅兵台,心情有些紧张,有些激动。

他自认为没有王霸之气,不可能有振臂一呼、应者千万的号召力。

只不过凭着领先这个时代的几百年的科技和系统,才在乱世中站稳脚跟。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野心,事实,宅男的野心特别大,只不过懒得去实现而已。

可现在的朱信江,胸中燃起熊熊烈火,王朝末年,群雄并起。

这大好江山,李自成坐得、野猪皮坐得,凭什么老子坐不得?

不光要坐稳江山,还要横扫世界。

想到这里,他目光坚定的看着台下的长枪队队员们。

“长枪队的士兵们,你们好!”

这些人之前已经接受过操练,知道该如何回应。

七百人顿时异口同声道:“队长好!”

“同袍们,李闯贼大逆不道,乱我江山社稷,致山河破碎,民不聊生,今我大明外有女真虎视眈眈,内有闯贼烧杀抢掠,万户城郭空虚,千里人烟断绝,百姓苦不堪言。你们说,之前的日子好过吗?。”

这些都是苦命人,之前的日子可以说是惨不忍睹。

听到朱信江的话,顿时心有戚戚焉。

朱信江说的这些高大的话,他们并不能全部听懂,可并不妨碍他们体会到其中的那股热血。

长枪队原来的二百多人,已经能初步体会到加入这支队伍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所以响应热烈。

剩下的五百名新加入者,即使对长枪队有所恐惧,但自己和家人都能填饱肚子,也很是感激。

洗脑不能太过,要掌握好度。

朱信江之前做了充足的功课,知道光说不行,得拿出点真金白银才能获得更大的回报。

不多时,阅兵台搬来一个重重的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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