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艺所说的发烧,正是后世称之为的高原反应。
接近三千米的海拔高原,平常人来了自然多半是扛不住,估计也是因为这原因,当年李二从松州退兵时,马就答应了与吐蕃和亲。
这里易攻难守。
不同于北方抵御突厥,那里好歹是草原地带,环境没这么恶劣。
天越来越冷了,罗艺龇牙咧嘴,握着拳头轻轻捶打着桌面,沉思良久,道:“传令,通知火头军,杀羊宰牛,天黑之前马给老子煮一大锅羊肉汤,犒劳全军将士。老子给他们两个时辰,做不好……提头来见!”
“得令。”
士兵下去后,程咬金听出来了这话的意思,连忙起身,诧异道:“罗将军,你莫不是……想今晚就发起进攻吧?”
“不然呢?”
罗艺倔强的头一甩,冷哼道:“这狗娘养的地方,待几个晚,仗还没打,我军将士有千人患病,再待下去,老子的人没死在战场,全他娘折在病窝里了。”
“可……”
程咬金虽没来过松州,但地形是看得懂的,凝思着道:“野牛沟四处地势险要,狼群出没,若我等还没发起攻击,就被……”
“程知节,这般说来,这仗还能打吗?”
大敌当前,罗艺的果断性格窜出来了,大手一挥道:“二十里,我大军急速奔袭,一个时辰不到就能抵达,方才探报所言,吐蕃军马刚刚抵达,今夜应当好好休息,老子就要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既如此,那就权当俺老程没说。全凭罗将军调遣。”
程咬金也是明白人,只是善意的提醒下,抽出来惯用的武器马槊。
十万大军晚餐全是喝羊汤,吃羊肉,几乎用光了火头军所有的储存食物,背水一战的既视感。
饭吃的很快,撒芥末,毕竟现在还没辣椒,就着面饼,罗艺的命令是要让全军将士吃饱喝足,暖了身子,效果达到了。
深夜十点。
十万大军集结城外,罗寿和杨岌率领的人马作为先锋军绕过野牛沟,从后山挺进。
急行军开拔之前,都会放出去大量的探子,清理障碍,以免打草惊蛇。
二十里路程,不同于平原地带,在这种地方,一深一浅,又是气温达到零下二十度的高原,走个几百米,普通人都会气喘吁吁,高原反应非常厉害。
罗艺可不管这些,拖延队伍的,直接砍头。
一个时辰后,三路军马全部抵达,如山猫一般静静等待着发起总攻的命令。
此时。
就在前方数百米之外的山沟中,燃烧着火把的军营异常安静,身着兽皮、头戴狐狸皮帽的吐蕃大军极度匮乏,守军也围绕在火堆旁昏昏欲睡。
此时已经接近零点了。
鬼哭狼嚎般地山风吹来,不少人浑身一哆嗦,下意识的裹紧了身的衣着。
军营不大不小,这里原本就是松赞干布选的一处可进可退的地方,如遇强敌,马就能逃跑,很明显没有恋战的想法。
“时间到了,给老子杀过去。”
黑暗中,罗艺猛然起身,一声令下,数千个火把纷纷照亮,山洪海啸般地喊杀声冲天而起。
“杀啊!杀——”
突然间,如晴天霹雳一般,突厥大军猛然醒来,神色慌张,但一切都完了。
杨岌和罗寿二人的大军从另外两侧杀来,乘骑战马,一路奔驰,清一色的圆月弯刀,正是历史赫赫有名的燕云十八骑。
“干他娘的。”
大军冲锋,碾压性的混战迅速拉开,多余的大唐兵马第一时间将吐蕃所有军帐点燃了,火光冲天,顷刻间,让漆黑的夜色多了亮光。
一阵阵叽里呱啦的藏语传来,军帐中跑出的人马越来越多,有的几乎连裤子都没提好,不是奋起反抗,要么就被一刀劈死。
坚石更的地面被冻成了石板一般,重伤之人倒地不死也得被摔成爬不起来。
然而。
吐蕃大军反应过来后,战况明显改变,凭借强大的体魄,握着弯刀,奋力拼杀。
“尕贡,尕贡——”
人群中,大帅军营内,冲出来一名身材中等满脸黑胡男子,头戴貂皮帽,握着一把马刀,嘴里叽里呱啦骂着一些罗艺等人听不懂的话,硬生生劈开一条血路。
很显然,这人就是松赞干布了。
历史,第一个建立吐蕃王朝,称谓赞普王的传奇角色,武力是相当可以的。
后来吐蕃又将吐谷浑给吞并,可见此人不同于突厥颉利可汗以及突利可汗那帮庸才,还是有脑子的。
血腥的杀戮,此起彼伏,程咬金手持马槊接连将数十个吐蕃兵杀的尸首分离,浑身都热了。
罗艺大军十万人马本身就是吐蕃人数的三倍,外加又搞突然袭击,一连串的主导型占据下来,这一战几乎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