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安全考虑,孟晓没有生火。坐在阴冷潮湿的树根上,感觉十分不好。
他一根接着一根抽着香烟,一双眼睛如同犀利得鹰眼,眼观四路,耳听方,一点儿也不敢懈怠。
前半夜十分安静,整个山谷只有微风吹拂树叶,和偶尔的不知名兽吼之声。
但是孟晓守夜时间刚过,李宽准备换岗的时候,忽然就发现,在距离他们约莫几公里的方向,有手电筒的光芒!
没错,是手电筒,从那种亮度看,应该是军队专用强光手电筒的光芒,穿透力极强。
孟晓心中一喜,连忙起身,叫醒龙竹梦和李宽。
“起来了,快点起来了,你们两个。”
“怎么啦?主人,到时间了吗?”龙竹梦和李宽迷迷糊糊中,被孟晓叫醒,睁开眼一看手表,凌晨一点。
到换班儿的点了,龙竹梦道:“主人你去休息会吧,下半夜我来守。”
她伸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略显浮肿的眼睛,让自己清醒一些。
“有动静,你们看那边!”
孟晓指着远处的灯光,龙竹梦和李宽一下来了精神。
“是强光手电筒,有人在那边,会是董妮团队的人吗?”
李宽问道。
“是不是,过去看一眼不就行了?收拾一下,咱们走。”
孟晓说了一句,把东西收进背包,扒出死神陌刀,继续开路。
三四公里山路,虽然难行,但是对于孟晓三人来说,并不算特别困难,不过十几分钟,便已抵达目的地。
三人躲在一颗叔后,仔细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手电筒被固定在地上,一道强力光芒冲天而起。
它的周围并没有人,也不知道它的主人会是谁。
但是一定能够确定,这附近有人,不管灯光发射出来,是出于什么目的,是不是董妮团队。
“现在怎么办,主人。我们要现身吗?”
龙竹梦小声问道。
孟晓摇摇头道:“你们躲好,我过去看看。”
在没确定对方身份之前,贸然现身是极为愚蠢的,如果这是一个陷阱,贸然走出去很可能全军覆没。
孟晓如同猎豹一般悄悄走出去,在林间穿梭,他并没有接近光源,而是借助自己夜间视力不受影响的优势,搜索周围的一切。
果然不出所料,不到十分钟,孟晓就从距离电筒约莫百米处的一颗树上,揪出一个头戴夜视镜,手持狙击枪的小子。
三人找了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把这狙击枪拆卸成零件,那小子双手双脚绑了丢在地上。
那人约莫一米七高,身材中等,身穿迷彩服。服装上有佣兵团的标志,显然是之前佣兵团的幸存者。
从外表看,这人应该不是华夏人,金色头发,加上颇为立体的五官,深蓝色眼睛表明他应该是个欧美人。
“说说吧,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设陷阱,你们有多少人?”
孟晓开口问道。
那人看了孟晓一眼,还想装听不懂。却被孟晓狠狠一巴掌打在脸上:“别告诉我问你听不懂华夏语,现在华夏语是全球官方语言最多的语言,佣兵组织必备,如果你听不懂,我团队里也有语言专家。要是你还听不懂,那对不起,我只能送你去见上帝了。”
孟晓懒得跟他废话,取出死神匕首,在他脖子伤比划了一下。
那人立刻怂了,用蹩脚的华夏语道:“我叫艾瑞克,是野狼佣兵团的。”
“你为什么要在这设置陷阱,目的是什么?”
“因为……”
艾瑞克似乎不想说,但是孟晓的匕首已经刺破他的喉咙,再用一点力气,他就得跟上帝‘sayhello’了。
“我们的补给快用完了,而且上贡的人,也没有了。如果我们找不到替代品,马上就会死。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还有家人,还有朋友,求求你们放了我。”
艾瑞克说着说着,情绪就有些崩溃。他涕泗横流,满脸悲恸。
孟晓给他整糊涂了,这是啥意思?
如果说想逃,一个受过训练的精英佣兵,逃出死亡山谷按理说并不难,毕竟这是原始森林,半径不过五十公里而已,任何一个方向连续走半天,就能走出去。
他何必这样把自己困死在这里?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你把情况一点一点说清楚,如果有一点遗漏,我就送你去见上帝。如果说得好,我们考虑饶你一命。”
龙竹梦开口道。
艾瑞克求生欲很强,很快就将团队遭遇一五一十的说出来了。
听到最后,孟晓的眉头已经拧成麻花,心中怒火升腾燃烧起来。
他曾经经历过一次陷阱式的任务,金色寄生兽和寄生人联合起来,引诱人类上当,轻松抓捕高品质人类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