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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寡妇......

之前,因为馒头山剿匪一事,再加上多家晋商暗中运作,铁墨已经成功将百户前边的试字去掉了。

本来觉得应该太平一段时间了,可这位新任百户又上了一道公文,要主动请缨去野狐岭剿匪。

铁墨啊铁墨,你就不能消停两天?

按说,手底下有一名主动请缨去剿匪的悍将,侯世禄应该高兴才对。可事实上,侯世禄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铁墨这家伙,不到一年的时间,从一名破烂军户一跃成为百户,这晋升速度简直如坐火箭一般,整个九边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了。

这可是难得的将才,更难能可贵的是,这小子还跟多家晋商的关系非常不错。

侯世禄可不希望这棵好苗子,折在野狐岭上。

野狐岭跟其他匪患不同,能去野狐岭干活的,要么是亡命**,要么是心狠手辣的刀客。之前,大同府曾派出一千边军去剿灭野狐岭匪患,最后却碰了一鼻子灰。

一千大同府边军都拿野狐岭没办法,铁墨哪来的信心去剿灭野狐岭?

就凭他训练几个月的五百新兵?

思来想去,侯世禄还是决定同意铁墨的想法。在侯世禄想来,年轻人碰碰壁也不全是坏事儿,让他得点教训也是好的。

没多久,李嘉盛风尘仆仆的来到了指挥司,一进门便发起了牢骚。

“我的总兵大人啊,末将最近正忙着操练骑兵呢,那边一摊子的事情,你这个时候找末将回来干嘛?”

侯世禄拍拍桌子,笑骂道:“好你个李大头,是不是领了两千骑兵,就觉得自己翅膀硬了?”

李嘉盛赶紧坐直身子,尴尬的笑了笑:“侯总兵,你说这话那不是打末将的脸么?到底啥事儿啊?”

“还不是因为你那位结拜小兄弟?”侯世禄站起身,认真道:“他啊,想去打野狐岭,老夫怕他吃大亏,你这段时间暂时带人去一趟张家口,也好随时接应他一下。”

侯世禄这么做,也实属无奈。铁墨手底下可有不少火枪兵,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若是损失太大,对整个万全都司都没什么好处。

李嘉盛瞪着眼,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再三确认之后,才大着舌头气道:“这小子是吃错药了?”

.......

都指挥司处侯世禄和李嘉盛有多担忧,但是当事人铁墨却浑然没觉得压力有多大。

野狐岭悍匪是很难缠,但我铁墨也不是吃素的。经过馒头山一战,手底下的新兵也算是杀过人见过血了,靠着铁王阵型,再加上随机应变,谁赢谁输还未可知呢。

要不是被逼无奈,铁墨也不会急着啃下野狐岭这块硬骨头。

现在阿琪格占据了张北城,常家出头拿到了张北大量的土地,万事俱备,就差他铁某人这阵东风了。

张北平原之所以变成荒地,主要就两个原因,一是蒙古人,二是野狐岭悍匪。

现在阿琪格基本控制了北边,挡住了苏尼特部,剩下的就是野狐岭悍匪了。

剿灭野狐岭这件事儿,决不能假手他人,若是让奈曼部帮忙,到时候就算剿灭了野狐岭,克钦汗又会如何看待他铁某人?

一个弱小的盟友?克钦汗恐怕不会放在心上的。

......

野狐岭面积并不大,强在丘陵起伏,地势复杂。

如今野狐岭有悍匪近三百名,多年来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混世魔王和就地滚。

混世魔王和就地滚基本上代表了野狐岭上的两股势力,**与刀客。

混世魔王金刚,原是一名边军把总,后来倒卖军械,事情露馅后,杀了管事儿,带人上了野狐岭。

就地滚雷仁,陕西米脂人,早年间做过边军,后成为一名刀客,为人贪婪成性,有一次走货,看上了雇主的女儿,于是杀了雇主抢了货物,来到了野狐岭。

金刚和雷仁,那都是丧心病狂的狠人,据传闻,金刚对那些反对他的人特别残忍,曾经有一名属下对他稍有微词,便被架在火堆上方活活烤死了。

雷仁与金刚相比,也是不遑多让。听说此人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弄大女人的肚子,然后等着生下小孩儿,拿来烤着吃。

这二人凶残成性,却都是极为难缠的人物,前两年大同府和宣府出兵进剿,有几次差点宰了这俩人,这俩家伙愣是能化险为夷,最后又活蹦乱跳的在野狐岭站稳脚跟。

混世魔王和就地滚这两个称号,听说还是这俩人当年自己起的,目的就是想羞辱边军。

对于野狐岭两大悍匪起名号的能耐,铁墨实在是不敢恭维。

混世魔王听上去还挺唬人的,可是就地滚是要闹哪样?是想告诉别人,自己逃命的本事很牛逼?遇到危险,就地一滚?

哎,这年头,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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