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开始,尚谦越想越开心。
走出宿舍的尚谦,如脱了缰的马驹子一样,撒着欢的跑开了。
一个大坑挡住了去路,大坑很深,边上还停着一台挖掘机,估计开车的师傅吃午饭去了。
四周都是围栏,要去市场的话要么越过这个大坑,要么就得从工地南门绕过去。
几乎没有犹豫,脱缰的马驹子就冲下了深坑。刚挖的土本就松软,昨晚又下过一场雨,脚不时的会陷下去,拔出脚就会带起一坨烂泥。
尚谦开始后悔自己的决定了,可是鞋子已经这样了,再退回去就白白糟蹋了这双鞋。
这样想着,尚谦很快就下到了大坑最底部。
脚又一次陷了下去,但这次拔出来的时候明显跟以前不同了,脚好像从土里带出了什么。
带着几分恼怒低下头,尚谦的视线立刻被眼前的东西吸引住了,即使挂满了泥土杂物,他还是一眼就确定那是一串珠子。
尚谦并没有急着去捡,而是强压着心头的激动,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向四周扫了一眼。
晚上吃饭的时候,刘福喝完酒经常会跟大家伙儿胡吹一气,数次讲到过,以前在某某工地挖地基的时候挖出过老物件,老值钱了!!大家哄抢,结果后来被有关部门收走。
“如果是好东西,与其白白便宜了有关部,倒不如拿来扶贫,自己家不就是最合适的扶贫对象吗?”
心里想着,尚谦却也不敢抱太大期望,比起这些虚无缥缈的横财,自己的双手无疑要可靠的多。
但面对一夜暴富抹机会,又有几个人能不心动呢?至少,尚谦动心了。
已经是中午了,工人们差不多都收工了,只有三三两两的人从远处经过,没有人注意到自己。
尚谦弯下了腰,解开了鞋带,右手不着痕迹的把那串念珠攥在了手里。
念珠入手感觉颇重,可能是久埋地下的缘故有些微凉。
不及细看,尚谦直起腰很自然的把手插进口袋,手心里攥着那串珠子。
但他没想到的是,右手伤口上渗出的鲜血在碰到珠子后竟迅速被吸收,原本灰沉沉的珠子有暗金色的光芒一闪而逝。
等右手从口袋里拿出的时候,珠子已经很自然的落在了口袋里。
尚谦有着与年龄不符的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