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榛选了一柄好的弯刀带在身上,这个东西一般汉人根本就不会用,赵榛当初在金国的时候,倒是和那些看守的小番学习过一些皮毛,虽然不能说是精通,但也能舞得像模似样的,杨志则是取了一条大枪带在身边,杨氏一门,虽然也有用刀、用锤的,但是最为流传的,还是杨家枪,杨志是杨家嫡派子孙,自然枪法精通,不过汉人用枪,那杆子都使得是有弹性的木头,用油浸泡,去其躁火,加大韧性,金兵的枪却是硬木的,枪身结实沉重,比汉人用枪要短了许多,好在杨志在军中的时候用得是铁枪,也是沉重的,所以倒也还能一用,完颜希尹的那把短刀赵榛试了一下,锋锐无伦,于是就给了赵福金护身使用。
三个人离开关帝庙一路向南,绕开了向滑州治下韦城县方向的路,直向京畿路长垣县方向而去,疾驰一夜,天亮工夫就到了灵河镇,这里是向白马的第一大镇,也是一处繁华的地方,但是金兵过后,如梳如篦,整个镇子都被破坏得无以复加了,十室九空,入目创夷,正是:原本画栋卧狐免,路边倒尸野狗伏,三骑马进了镇子,看到这付景像,不由得悲愤莫名,竟无以复言。
杨志四下看看,道:“贤弟,这里实在是住不得,我们换个地方打尖吧。”本来依着杨志,就想一路向长垣县而去,他们都穿着金兵的衣服,一路之上,虽然遇到了几只金兵的游骑,但是都没有碰到什么麻烦,而且普通的百姓也不敢靠近他们,省了许多的事,但是于路他们也注意到了,那些身强力壮的汉子,看到他们,眼中都带着森森的恨意,似乎想要从他们的身上剜下肉来活吞一样,只是他们三人马快,那些汉子追不上来,这才没有对他们发难。
赵榛、杨志两个人都清楚,虽然大宋重文抑武,但是由于民间大肆传扬太祖武德皇帝的江湖故事,所以民间练武的人颇有数量,等到王安石变法,保甲制度实行之后,普通的保丁经过练武之后,也有了争勇斗狠的能力,金兵遗祸太甚,那些人对他们都有杀意,赵榛他们只有三个人,若是深夜无备,让人给围上,那就欲哭无泪了。
赵榛带马向前走了几步,就用手一指道:“你们看,那半片镇子还能住人。”
杨志和赵福金都向赵榛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离着镇口约有二、三里之外一处,灯火通明,虽然听不到声音,但是仍能感觉到那里的热闹,杨志望了望道:“哪里怎么就没有被金兵祸害啊?”
赵榛冷笑一声,道:“不用说了,必是金人走狗的地方,我们却过去,也享受一下金人的高待遇!”说完用力抖了一下马缰,向着对面而去,杨志垂在后面,把赵福金护在中间,紧跟着赵榛过去。
三匹马眨眼工夫就到了灯火处,这里原来是镇中心,这会被一伙土兵看守着,立了栅栏,独自形成一个空间,宋人都远远的避开来,不敢靠近,出出入入的都是金兵,那些金人分兵两路南下,总有十万精兵,虽然开始后撤,但是不可能一下子撤走,这是金将都克什的部,奉命于路搜集粮草,就在后军,所以还没有撤走。
赵榛三人才一靠近,早有一个穿着员外服的汉人走了过来,满面堆笑的上前施礼,道:“小人见过军爷。”显然他对金军的等级颇为了得,一眼就看出赵榛只是普通军兵,所以虽然话说得恭敬,但是礼数却是平常。
赵榛就用马鞭子在空中抽了一个响声,道:“有贵人在后面,还不让开!”说话间杨志护着赵福金过来,那宋人一看到赵福金穿着的身的貉裘不由得脸色一变,急忙躬身重礼,道:“小人灵河镇知镇务事沈清,见过贵人。”
赵福金可不是女真人,却不会说女真话,就用眼睛看着赵榛,赵榛大喇喇的叱道:“我家贵人岂会与你多话,还不去安排食宿!我家贵人走得累了,想要在这里歇息歇息。”
沈清不敢耽搁连声答应,亲自在前面给三匹马引路,先引到一处酒家前,道:“这里是我镇中最好的酒家;飞鹄楼!拒说当年赵宋的九皇子与人赌赛北行射猎,亲手打死了一只天鹅,并在这里亲手烹制,所以才被命名为‘飞鹄楼’的
赵榛听到沈清的话,不由得抬头看看那酒家,不过就是一个二层小楼,修得倚着宋俗,上下分隔,看上去颇有几分精巧,于是就下了马道:“我们先在这里吃酒,你却别忘了给我们安排宿处,再把我们的牲口都给喂上。”
沈清卑躬屈膝的应着,转头就瞪着眼睛喝斥着那些汉人杂役,一眼看到赵福金向着酒楼里走去,急忙过来,把赵榛和杨志给挤开,谄媚的道:“贵人却随小人上楼,那里清静。”
赵福金虽然不是金国贵人,但却是真正的大宋贵人,自有一分气度在身上,只顾向着里走,全不理会沈清,赵榛和杨志两个也跟着进来,三个人就向二楼走去,走过大堂,就见里面吃酒的都是金兵,那些人看到赵福金一身贵气,倒也不敢过来搭讪,但是对赵榛和杨志则友好的端着酒碗示好,赵榛平和,一一点头应和,而杨志却是板着一张脸,一律也不答理,一来是他对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