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3章:五年合约  华娱之白金年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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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广告,演员和公司谈好条件,在合同中约定公司在合约期限内应该为演员做到什么,比如林晓光全约的期限是五年,那么五年内海润公司要承诺给他多少个第几号角色的饰演机会,接拍至少多少部戏等,演员的酬金和公司按照什么比例分配……

具体的合同细节,林晓光从头到尾认真看了两遍。

按照林晓光自己的理解,这份合同也算是有利有弊吧,利在于如果公司很有实力,真心实意要把他捧出来的话,那么他们会全心全意依照合同去经营,弊在于,林晓光一签就是五年,他是男演员还好,如果是女演员签五年的话,碰上公司不愿意力捧,又不能解约,那么她们的演艺生涯,就彻底毁在公司的手里了。

所以,林晓光在合约里仔细严格约定他们能做什么,甚至写好,如果两年内,他们做不到什么,就有权利单方解约,这样万一他们做的不好,林晓光还有机会恢复自由身。

然而,林晓光终究还是太年轻了,无论他如何算计,也算计不过海润影视。

合同上的条款,虽然是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但其实用处并不大,就算哪天海润影视单方面违约,林晓光也拿他们毫无办法。

表面上,林晓光签的是正儿八经的纸质合同,实际上,双方只是达成一种友好的口头协议。

以林晓光目前无戏可怕的窘境而言,就算海润影视公司的合同再怎么没有保障,他还是会心甘情愿签下来的。

签下这份五年合约,林晓光背后有了影视公司撑腰,他也终于不用再自己去跑剧组送资料找活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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