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百三十七章 此般猎犬有何益?  晚明霸业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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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商户和大家族,他们将获取的利润投入贷款市场,以高息收回,本身没有进行生产工具的改造,对生产力没有推动,同时又剥削了其借贷者的再生产能力。

大明律规定民间放贷利息不过三分,同时是不论年月,只能一本一利,利息不能计入本金再取利息。而后来富家借贷,多取复利,所谓“利滚利”者。再后来朝廷为了禁止这种复利盘削,规定“不拘年月,利息不得逾本金之半”,但这种缺乏金融控制力的法例显然没能发挥作用。

若有人按照月息三分,也就是百分之三的利率放贷,已经是悲天悯人的大善人了。绝大多数高利贷者都超过了“三分”这个限度,苏州甚至出现过两石本金,而月息就取了一石的超高利率。

而明朝高利贷的普及程度之广,却是从官员到百姓无有不涉及的。这次所有被东厂查出触犯国法的勋戚,无一不在这高利盘削问题上犯有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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