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青少年之类的理由向相关企业发起索赔诉讼,类似的诉讼一旦出现,往往也就是集体诉讼。
这种事情,伊格瑞特去年其实就已经开始遭遇。
好在谷歌搜索引擎对于外人来说一直都是伊格瑞特的边缘业务,虽然使用量一直在快速攀升,但关注度却在维斯特洛体系的运作下一直很低,相关诉讼得到妥善处理后并没有演变成大规模的集体诉讼。
因此,现阶段,伊格瑞特旗下的谷歌搜索引擎暂时对相关网站进行了屏蔽或隐藏处理,用户往往要翻阅好几页才能找到一鳞半爪。
只要接下来《通讯风化法案》通过,确定有法可依,谷歌对此也就不需要再遮遮掩掩。
只要按规矩来,也就不担心有人故意找茬。
实际上,西蒙一向认为,无论是电子游戏还是互联网上的某些内容,对于青少年而言,监管主体都应该是家长。
这是家长们理所当然的责任,而不是内容提供者应该负责的问题。
稍微有些责任心的家长,只要平日里稍微留心对孩子进行限制,就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破事。
前世的记忆中,每当看到那些未成年人为了玩游戏充值数万,事发之后家长要求游戏公司返还还大肆指责游戏让未成年沉迷的报道,西蒙都忍不住觉得荒唐,而且丝毫不认为问题在于游戏,根本原因就在那些大声叫嚣的可憎家长身上。
这些人要有多放任多纵容,才会让一些七八岁十一二岁的孩子有机会往游戏上大肆充值?
娱乐是现代社会每一个人的正常需求。
无论是电影电视还是音乐游戏都是非常正当的存在,越是发达国家,相关产业越繁荣,为什么别人没有整天叫嚷这些东西毒害青少年应该封禁云云?
因为本该担负监管教育责任的家长严重失职,出事之后把责任推到游戏身上,这就和发生了凶杀案,把罪名推到凶器身上一样荒唐。
养不教,父之过。
祖先们千年以前就已经把这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说透。
因此,无论是丹妮莉丝还是伊格瑞特,涉及到的电影、电视、游戏、社交、音乐等等领域,只要是在规则范围内的内容制造,西蒙从来没有多少顾忌。
各种国家层面的法规已经相当完善,该有的提醒也不会缺少,如果还有青少年被‘毒害’,那便‘毒害’就是,该管的家长都不管,西蒙更不会操这份心,他也从来不觉得要担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