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一脉?你也配?”
花荣双手虎口崩裂,鲜血淋漓,忍痛将弓箭重新收好,看向囚车里的邓龙,冷笑道:“这李侠客人中狂龙,当世无敌,却不滥杀无辜,堪称大侠。你在他眼中,与蛆虫又有什么区别?他为什么要救你?”
邓龙本来是二龙山宝珠寺内的主持,后来带领僧众养发还俗,勾结地痞贼子打家劫舍,占山为王,成了二龙山的一霸,若论名声,比清风山也不遑多让,只是没有清风山的名声臭,毕竟清风山当初的三个头领,燕顺喜欢吃人心肝,王矮虎喜欢女色,只有郑天寿还算是有点正常,但也不是好东西。
在这青州地界,共有清风山、二龙山、桃花山三座大山,每一座山上都聚集着一伙强人,其中以清风山的名声最臭,桃花山其次,反倒是二龙山的邓龙的名声要好一点,论好杀,他不如燕顺、郑天寿,论好色,他不如王矮虎与桃花山上的周通。
因此真要是论起名声来,这青州三伙强人里面,还都数二龙山稍微要好一点。但也最弱。
花荣围剿盗匪攻打山寨,柿子先挑软的捏,因此第一个打的便是这二龙山,邓龙也明白这一点,这次被抓,心中愤恨不已,听花荣嘲讽自己,大怒道:“我在李侠客眼中如同蛆虫,难道你在他眼中就是个人物不成?”
他对着花荣狠狠的吐了一口浓痰:“刚才他是不想杀你,他若是想要你的命,随后手也就把你捏死了!在我看来,你在他眼中,连蛆虫都不如!”
花荣侧身避过邓龙吐痰,嘿嘿笑了笑,道:“死到临头,还敢如此多嘴!”
邓龙喝道:“老子几年杀人放火,日子过得舒坦,便是死了,也是赚的,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花荣懒得理会这个贼首,命令整个队伍原地休息,撕开了内衬衣服,将两手虎口包扎,同时询问下属伤势,却发现这些人都是跌了一跤,都不曾受伤,最多也就蹭破了点皮而已,只有第一个辱骂李侠客的家伙,此时人耷拉在一株高树的树杈之上,软绵绵的无法动弹,口中只会喊救命。
花荣让人把他摘了下来,仔细一看,发现四肢都脱臼了,因此不能从树上爬下来。
想到刚才李侠客将此人一枪挑飞,竟然顺手还把此人的四肢震的脱臼,这份功力,当真是可惊可怖,令人难以置信。
在众人原地休息之时,想到刚才李侠客一人一马如风似电般的出手,花荣犹自后怕:“此人恁地了得!看来当初斩杀高俅,大闹东京的事情,果真不假!也就这般的好汉,才敢当众鞭打慕容彦达。嘿嘿,慕容彦达让我捉拿此人,摆明了是让我送死,此事断不可为,嗯,须得早做计较,万一慕容彦达找我的麻烦,我也好有条后路。嗯,话说,这李侠客单枪匹马的,想要去干什么?”
且不说花荣,单说李侠客。
他这次下山,并不是专门羞辱清风寨的官兵,与花荣交手,其实也只是下山遇到了,才顺手试探了一下而已。
他今天下山,主要是想要去济宁府走一趟,看看如今的梁山泊是什么样子,至于青州地界的什么大小山头,他根本就懒得理会。
因此让两个徒弟和铁生三人好好在山上训练兵士之后,他本人则下山向济宁府而去,走了一日,遇到了一个山林子,就听到林中有打斗声响起,乒乒乓乓好不热闹,偶尔传来大树被打折的响动,可见动手之人功力不低。
“这世道可是真乱,走到哪里都能见到动手打架的!”
李侠客听到响动,好奇心起,当下收了坐骑与铁枪,只是背着洗魔剑向林中走去,走了几步,就见到在树林中正有两人翻番滚滚斗的正急,沿途的树木但凡阻挡两人的,都被两人随手打断。
这两人以快打快,身法迅速非常,在场中形成一团幻影一般,往来冲突,震的林中鸟飞,树叶簌簌落下。
李侠客看的清楚,这交手的两人,一个是用刀的高大汉子,长得是威武非常,左脸上一块巴掌大小的青色胎记,覆盖了眼帘到颧骨处,长相令人一见难忘。而与此人对敌的则是一个极胖大的和尚,此时天热,这和尚光着上半身,露出后背好大一团纹身刺绣,此时手中拿着一把水磨禅杖,与青面汉子打的正欢。
这胖大和尚非是别人,正是李侠客在东京城菜园子里一起喝过酒的花和尚鲁智深。
感应到有人靠近,场中正在厮打的两人同时住手,跳出圈外,眼睛齐刷刷看向李侠客。
李侠客看向鲁智深,笑道:“鲁大师,你怎么来青州来了?”
鲁智深见是李侠客,当真是不胜之喜,拖着禅杖冲对面的汉子道:“你这撮鸟,今天暂且罢手,我着好友来了,须得出去喝酒,咱们今天算是不分胜负。”
他走到李侠客身边,叹道:“李兄弟,你大闹东京城,杀了高俅,确实是大快人心,但也因为这个缘故,朝廷查到你曾在菜园子里与我饮酒,是老相识,因此便派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