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不是有清勾制度吗?”转头望向代州同知李清,他是主管清军之官。
明代军户世袭,其在役正军老疾或逃亡时,即到原籍勾取继丁补役,若正军一家全部亡绝,则到原籍勾取其族人顶充。这就是所谓“勾军”。执行此项公务的称“清军官”,所以清军与勾军经常并提,简称为“清勾”。
勾军形成之制度,主要在于卫所军士的不断逃亡,因此朝廷委任府州一级同知主管当地卫所清军事由。
代州两名文官在一旁耐心听着,这些在他们耳里已不是什么新事,朝堂之上上疏皇帝此事的不知有多少人,其弊端上至皇帝,下至文武百官都是知道。
但此事二百多年积累下来的弊端,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不解决军户吃饭生存和能发展今后过得好的问题,年年清勾也无计于事,还会弄得百姓怨声载道,一片骂声,这也是清军官不愿实心管着此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