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弓其实不练也罢。”司马季脸上闪过一丝奇怪的笑意,让旁边的杨馨摸不到头脑。
其实没什么,他就是想到了后世韩国人拼命要证明自己和女真、蒙古是亲戚。燕王暂且相信这种说法,现在准备带着你们的亲戚上门做客。
“对了,给我把这种重弓制造出来一批,找经验丰富的工匠,我要把这种重弓抵近射箭的能力最大程度上的挖掘出来。”司马季觉得晋代重弓肯定还有潜力可挖,制造好了留用来武装勿吉人,以后慕容氏要是和自己分不清大小王,他就用这种重弓把慕容氏的重骑射成刺猬。
从现在开始对三韩的战争准备已经开始了,司马季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好在现在的海运已经初步纯熟,渤海这种内海正是最佳的场所。
粮草的准备是必须但不是唯一,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幽州采买部这个时候再次派上用场,派出商队沿着辽西走廊进入平州,渡过鸭绿江一直进入到三韩境内,司马季不指望一次就把三韩虚实摸清楚,但也要弄明白个七七八八。
再有就是让两个护卫头子征召勿吉人,派人在扶余国的护送之下,进入勿吉部落的领地,挑选精壮男子组建雇佣兵,司马季在信中表示一定要雨露均沾,避免从单独一个部落当中征召大量的人员,至于待遇么?一想到燕王府堆积如山的布匹,丝毫不觉得这是问题。
接连用不同的身份写信,司马季便在燕王府当中静等着消息,杨馨却好像发现了什么,面带疑惑的问道,“好像夫君上次攻取高句丽,就和勿吉人的穿着差不多,听说勿吉人也带狗皮帽子。”
“因为那边只能这么穿!”司马季有些无奈的道,这可是解放前东北土匪的标配装扮。他要是穿着朝服去,夏天还好说,冬天西伯利亚寒流南下,能让你体会到什么叫自由翱翔,牵根绳栓腰上都能放风筝。
这一天东夷校尉府何龙带着莫名其妙的神色进入蓟城,他不是过来抱大腿的,虽然也带着一卷卷布帛作为礼物,可上面都是大大小小拓下的马蹄印,也不知道司马季到底是什么目的,进入王府就见到燕王,身在马蹄子的作战半径之外围着这匹马上下打量。
“来了,看看有什么不同的地方没有?”何龙进入蓟城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汇报,司马季一点都不意外的指着马蹄子开口道。
“没什么不同,啊?”何龙仔细一看这匹马的马蹄子上套了一圈铁,疑惑道,“这……”
“这什么?这是马蹄铁。大晋养马毕竟不如草原容易,这每次出征马匹路上就死一半,这太浪费了。”司马季本身不想把马蹄铁这么容易仿制的东西拿出来,但现在已经不得不拿出来了,就朝鲜半岛那种多山地形,对马匹的伤害比深入大漠都要大,大漠好歹还是平地。
没有马蹄铁的保护,一匹马能跑多远呢?平均来说如果不换马跑的话,能从蓟城跑到范阳国,比这个距离再远,马蹄就可能会出现破损。这还是在平原上的距离,要是平州军全体出动翻山越岭的进攻三韩,等他回来的时候平州军已经没有骑兵了,全部要走回来。
“大将军竟然能想到这点,真是佩服。”何龙一听之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每次出征战马多有损失,本将也是心疼啊,现在有了此物,是好事一桩。”
不用司马季多说,何龙就能理解马蹄铁的好处,就如同理解为何人要穿鞋一般简单。
‘让你随便找一百匹成年马的马蹄印拓下,赶紧拿出来吧。’司马季也不废话,直接渗透讨要,然后交到了身边内宦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