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人问。
季汉三兴,天下既定。群雄明知事不可为,因何负隅顽抗。
只因,群雄抗衡之人,非出皇,乃是曹司空。
若皇亲提百万大军,兵发数路,四面合围。不及兵临城下,群雄争相肉袒牵羊,献城纳降。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一言蔽之,献城之功,皇开价最高。曹司空,虽总甄都朝政。然毕竟同为人臣。司空出价,无非公卿耳。且,“一朝天子,一朝臣”。若曹司空,一朝失势。先前之言,后继权臣,还认否?
岂可与皇,一言九鼎,君无戏言相比。
换言之,无论承诺效力,亦或是出价高低,皇与曹司空,君臣二人,皆不可同日而语。
诚然,假曹司空之手,剪灭群雄。于皇而言,亦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君流十万里。虽有三年之约,然却未定归期。长路漫漫,未知艰险。绝非如皇与儒宗,一问一答,如此简单。
毕竟置身,二千年前,封建时代。穷发之地,人迹罕至。餐风露宿,跋山涉水。一切皆是未知,所遇全无防备。皇自罪之重,细思恐极。
鲜有君王,能如皇这般,『不行杀丁减口,唯求多多益善』。当真可称,“和合”二字。
“天施地化,阴阳和合。”
人间至美,莫过如此。
蓟国五百城港,除热议秋闱取士。皇迁都长安,亦津津乐道。谓,“居中守正”。临乡,地处蓟国之中。长安,则为天下之中。
距陇右、关东,路程相若。北出北地,可达塞外。南下汉中,可入巴蜀。八水环城,渠通大河。八百里秦川,足可自食。正是守业之地。
蓟人追随皇,徙人关中,当是大势所趋。
何况,皇种田二十载。爵民日多,爵位渐长。十五年,可升大夫爵。岁俸二百五十石。授田五顷,授地五宅。另有海外寄田,十五顷。一户美田,足比五户。分户东境,势在必行。皇之所以,征战四方,辟土开疆。除分封子嗣。亦为蓟人分户。此亦是,《圩田制》订立之本意。历代帝王,皆需拓土不断。方能分户不析产。以求,生死均衡,人口不增。
先前,皇所虑,国土不足,便分河北;河北不足,再分海外。今为天下共主,内外兼修。分户国中,分户海外,可齐头并进,相辅相成。
譬如迁二十万户入丰州。便行分户海外之举。虽约定五载归期。料想,户户得一顷乃至数顷,三登美田,丰衣足食。更加丰州汉风盛行,渐与国中趋同。谓“即来则安”,又谓“此心安处是吾乡”。窃以为,丰州汉人,多不愿再徙。
客籍十载,再满五载,必得大夫爵。十五载之间,家中必有子女长成,成家立业。数载之间,二十万户,足分四十万户。一妻一妾。妻为汉人,妾为丰州民。足可与四十万户,丰州民联姻。千二百万丰州民,亦不过百余万户。不出三代,皆为汉人。何况,王爵妻妾不过四十;关内侯一妻八妾;五大夫一妻二妾;公士一妻一妾。
天下法蓟:天子和亲,诸侯和蕃,国人和戎。
三代之后,皆为汉人。
六月辛丑,天狗西北行。
《史记·天官书》:“天狗,状如大奔星,有声,其下止地,类狗。”注曰:“星有尾,旁有短彗,下有如狗形者,亦太白之精。”
谓“陨星”是也。天狗所过,必有大战,“夜见赤虹,光照数百里。天狗陨,雨血三日,流星坠其营内,有声如雷”。
太皇范太后,遣人问四海令左慈。
左慈疏奏曰,皇君流,必起刀兵。
山中无虎,猢狲称王。太皇范太后,喟然长叹:“‘日月逝矣,岁不我与’。”
公之争,可窥关东之事。谓,“党同伐异”。曹党背后,错节盘根,皆是关东世家豪门。不愿坐以待毙。负隅顽抗,只为苟且偷生。以求,皇虑及损益。不得不,委曲求全。季汉三兴庙堂,亦有关东豪右,一席之地。
曹司空,急于一统关东。此亦是主因。拼命壮大,不求势均力敌,只求足可匹敌。不战而屈皇之兵也:“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再假大江大河,天险相助,足可对垒。
曹司空如此想,群雄亦如此想。
果不出陈公台所料。
镇西将军兼领益州牧刘焉,遣使入徐。欲以女妻吕布,结二家之好。
吕奉先,先娶发妻严氏,又聘次妻丁氏,再纳下妻魏氏。已有“三妻”。
妻妾尊卑有别,断不可乱。
“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故秦法,“夫有一妻二妾,则刑聝(huò,左耳),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汉律,“坐乱妻妾位,免”。
再聘刘氏入家门,当不可为妻也。
“如夫人,可乎?”吕布问陈宫。
陈宫反问:“尊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