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257 执黑之手  刘备的日常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既为天下棋局,必有二人对弈。若皇上,执白后手神上宗师,执黑先手。自神上宗师,身份大白于天下,疾发而终。与皇上对弈棋局,执黑之人,便换成了党魁张俭。待张俭与崔烈,与狱中共饮药而亡。时天下棋局,胜负已分。看似再无人执黑,实则不然。

皇上窃以为,自右国令亡故。执黑之手,唯有一人,便是甯姐姐。如党魁张俭,不过是假手之人,而已。譬如大长秋曹节、掖庭令毕岚、鲁相宋奇、贼臣董卓,权臣王允等,皆是局中一子罢了。

正因甯姐姐,深陷其中。故皇上自罪,君流十万里。

如此亦可知。皇上,虽执白后手,看似身处劣势。实则,如贾文和等谋主,运筹帷幄之中,助皇上决胜千里之外。

贾文和,寻凶十载。增成公审,大白天下。父子称帝,季汉三兴。真天下棋局,落子收官。如马贵太妃所言,皇上当可将天下,托付于众谋主矣。

谓,“将遇良才,棋逢对手”。皇上与神上宗师,彼此成就。共助汉室三兴。

时过境迁,先前种种,散落尘埃,已不为人所知。待陈琳穷尽所能,撰季汉英主纪。方才将皇上所行,公之于众。观者无不慨叹。诸多“轶事”,遂不入正史。然正如,“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陈琳秉笔直书,自有后人评断。

譬如竹书纪年所载,“舜杀尧、禹杀舜、启杀益。伊尹杀商王太甲”,众口云云。与太史公史记所载,可谓判若鸿沟。初窥此书,三观尽毁。然再深思,信与不信?

“考平王东迁以后,惟载晋事三家分晋以后,惟载魏事。”故据此可知,竹书纪年,或为魏国史家所撰。

韩、赵、魏,“三家分晋”,被视为“春秋之终”。

春秋落幕,战国始兴。

如今再观。无论儒家所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亦或是汉人秉持:“疏不间亲,卑不谋尊”。三家分晋之所行,皆是诸侯篡位,大逆不道之罪。

“晋明掩面,耻欺伪以成功石勒肆言,笑奸回以定业。”

后世日本,篡改历史。称“侵华”为“入华”。并极尽开脱之能事,缪称乃中国挑起事端,才有八年抗战。其心可诛,或可与魏国史家所撰,竹书纪年比同。

以下犯上,以卑谋尊。唯恐后人知晓,以为国耻。故不惜篡改历史,为证分晋之所行。乃遵循“舜杀尧、禹杀舜、启杀益。伊尹杀商王太甲”之古法。

言下之意。史上历代先王,皆如此行事。故三家分晋,亦是理所应当。

信以传信,疑以传疑。

史记与竹书,信与不信,因人而异。

皇上必不信竹书。

为何?

于家国天下,有百害而无一利。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便也罢了。稍有不满,便扯旗造反,此还了得。

尤其,假神鬼之术,愚弄百姓盲从。朕,必尽诛之。

先读史记,再观竹书,破而后立。便是马鸣大士所言,欲在佛前。既著书立传,必有褒贬,必分善恶。“惩恶扬善”四字。说书人,切记。

此时再思。皇上自罪,君流十万里。

乃为,季汉家国天下,长久之策也。

稍后,皇上专开朝议。将无上九卿所献黎州策,遍示百官。

百官无有异议。皇上遂颁诏命,依计行事。

左右绥南将军携十万营士,并山南方国联军,兵分数路,攻占骠国。遣閤下书佐法正,参军事。

骠国既定,千里丽川,俱为季汉所辖。则骠国雄城,立为黎州治。彼时,如达光、狼牙修等国,俱为黎州治下,郡中属国。彼时,丰、黎、宁三州,共分南州沃土。待大雪山内外,悉数向化。皇上可撤赐支都护府,立为梁州。季汉州郡,倍于前朝。国力空前,更古未有。

以一己之力,据拥寰宇。有生之年,指日可待。

皇上离席,棋局易主。三十载积重,一日身轻。皇上心事终了。待赎尽前罪,天人合一。季汉天下,再无破绽。

窦妙初孕。皇上不敢大意。董姝、窦妙,二太后,乃前朝遗贵。入季汉家门,亦是汉室延续:“先主既定益州,而孙夫人还吴,群下劝先主聘后,先主疑与瑁同族,法正进曰:论其亲疏,何与晋文之於子圉乎?於是纳后为夫人。”

一言蔽之。家国天下,利益至上。

闻皇上连幸董、窦二太后,七日不绝。甄都朝野得安。见皇上宁可自罪君流十万里,亦保家门周全。后汉王侯,悉数得安。甄都不可动乱。后汉王侯更要安稳。已绝,天下三分,另外二家,可乘之机。

否则,季汉初立,断难服众。

亦如皇上深言,家、国、天下,道义利大。

亦如儒宗所叹,皇上求仁得仁。

无从体会亦无妨。可信说书人。

书归正传。


加入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