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目中最好的人选,一直都是成龙,但周星驰也不错,不管怎么说,总比方辰随便点个阿猫阿狗来做代言强。
毕竟方辰就是随意找了个小配角来给VCD代言,他不也还要捏着鼻子认。
相比而言,能找周星驰,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金至江自我安慰着自己。
三言两语将代言人的事情敲定,金至江表示等会他会找周星驰谈之后,方辰直接问金至江道:“你打算怎么安排这些明星,让他们做什么,有计划没有?”
金至江点了点头,然后从公文包中拿出一份文件,有些不太确定的向方辰问道:“您知道,东倭的偶像吗?”
方辰眉头微皱,有些诧异的说道:“不就是一些年轻孩子,偶像团体吗?莫不成你还打算让这些已经成名的明星,再出道一次吗?”
东倭的偶像团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但凡见过这些偶像团体应援会的人,都会为那些疯狂摇着荧光棒,应援牌的,动作整齐划一的痴男大叔们,印象颇深。
其实在东倭七八十年代,就有偶像团体流行,但现在这种,大众所熟悉的偶像团体模式,还是从九十年代,东倭经济衰退之后才形成的。
但方辰有些闹不明白的是,这些香江明星跟这些东倭偶像团体又有什么关系?
毕竟这些香江明星还算是正儿八经的演员明星,而且在整个东亚都声誉斐然,粉丝拥趸众多,而那些东倭偶像团体在演艺圈是身份地位最低的那种,歧视链的最底端。
见方辰竟然还真知道东倭偶像团队,金至江的神色微变,并且心中还忍不住吐槽道:“您跟这些年轻孩子,还没差几岁。”
不过,显然金至江忘了,作为擎天年龄最小的副总裁,分公司总经理,他的年龄也跟那些东倭偶像团体差不多。
“既然您知道那些东倭偶像团体,那我就不多介绍了,这是我的计划书,您看看吧。”
说着,金至江将手中的计划书,递给了方辰。
低头看了一会文件,方辰抬起头,有些诧异的看着金至江,他第一次发现金至江竟然是营销鬼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