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任平生一行人离席时,整条学生街的店铺都已关了大半,剩下的也都没精打采地在准备打烊。
107宿舍的男生大多醉意不浅,三三两两相互掺扶着,走在往日里人声鼎沸的街道上,脚下踩着店铺扫出来的垃圾和其他学生们的呕吐物,迎着犹带暑气的晚风,酒精的作用逐渐上升到头部.
不知谁先提议的,大家突然齐声唱起歌来。
他们唱的都是当年学生中最流行的,其中阿杜和周传雄是传唱率最高的,毕竟他们的歌以情歌为主,像《撕夜》、《黄昏》等,旋律和音调都比较大众化,大家都能唱个样子,同时期很红火的周杰伦,他的歌能唱完整的就不多了。
这群人放浪形骸的样子,惹得路边偶尔经过的几个行人频频注目,他们的歌喉谈不上出色,但在环境和酒精的催化下,个个都是音色洪亮,惊起路边树林里的鸳鸯无数。
程挚、常远一边唱一边还时不时模仿歌星摆几个POSE,就连平日里拘谨惯的林立松都甩开膀子大步走着,曾蕊更是拿出她在校舞蹈队的训练成果,在马路中央跳了几个优美的舞步。
任平生没有凑这个热闹,为了不让别人觉得他不合群,略略落后了几步,在大部队后面慢慢走着,脑子里还想着他的创业计划。
走着走着,任平生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史小怜不知什么时候也落后了,正好跟他走到了一起。
“我走路比较慢,赶不上他们了。”史小怜好像在解释什么道。
在夜色中,她的五官轮廓深了不少,比往日里耐看了许多,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十分显眼,在对着他笑。
“没事,离他们远点,就不会被别人当疯子看待了。”任平生调笑道。
好像在验证任平生的话般,程挚这时候飞起一脚,像射门一般将地上的空易拉罐踢上了半空中,落下来的时候差点砸到一个教师模样的退休老人,招来老人的一顿训斥。
史小怜与任平生相视一眼,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个小插曲让双方之间建立了某种默契,两人边走边聊,变得自然多了,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空气中流动。
“小怜,我还不知道你毕业后准备做什么呢?”任平生随口问道。
“家里人希望我找个稳定的工作,早点结婚生子。”史小怜眼神变得飘渺起来,她摇摇头道:
“可我认为,人年轻的时候应该多为他人考虑,要做一些对社会、对人类有益的事情,我现在只想去偏远一点、艰苦点的地方,在那里还有很多穷苦的人需要帮助。”
史小怜的话让任平生大感意外,他头次了解道,身边这个其貌不扬的瘦弱女孩,平凡的身躯内居然藏着如此崇高的理想,这让任平生对其刮目相看。
“你的想法很好,可你是个女孩子,外面的世界很危险,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嗯,别担心,我已经跟西霜版纳泰族自治州政府签约支教了,到时候还有很多小伙伴一起去服务边疆,听说泰族人民都很淳朴善良,很安全的。”
史小怜的话里透露出超出她年龄的成熟,可见这件事她已经计划了很久,不是一时冲动做的决定。
“呃,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啊。”任平生有点尴尬,没话找话地说。
“我已经订好了车票,明天早上的火车。”史小怜低头说着,她的声音中有些幽怨。
“需要帮忙吗,我可以去送你。”任平生的回答,他自己听起来都显得缺乏真诚,史小怜自然不会听不出来,她婉言谢绝了。
接下来,两人都不知说些什么好,只能听着前方大部队的歌声和脚步声,空气中又出现了令人尴尬的沉默。
“平生——”史小怜先开口了,她声音突然变得很是奇怪,可以听见一丝丝的颤抖。
“嗯?”任平生不敢看她的眼睛,史小怜的心思他很明白,但他却不好回答对方,生怕自己说错什么话,就不好收场了。
任平生停住脚步,感觉一双手臂从腰间围住了他,然后一个纤细但却温热的身躯靠在他的背上,隔着单薄的夏衣可以感受到少女充满弹性的肌肤,以及史小怜此刻剧烈的心跳声。
“别动,让我抱一会好吗?就一会儿。”
史小怜喃喃自语道,她的声音脆弱得像个随时可能打破的瓷瓶。
任平生仰天一叹,他自然不会拒绝,也无法拒绝。
作为拥有十几年感情经历的老男人,小女生的那点心思他怎么会不懂,史小怜从那天KTV晚上以来的系列表现,早就把对任平生的爱慕明明白白的挂在了脸上,就连107宿舍的男生都知道的事,任平生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任平生与史小怜之间的交集,源自大二上学期共同上的一门选修课,一次凑巧的机会让两人坐到了一块,才发现史小怜是个资深的文学爱好者,尤其狂热地喜欢《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