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平时遵纪守法的,从来不做亏心事,怎么受害的都是我们。”
“为什么那个女人,靠一张结婚证就可以分走我们的财产,这也太过分了嘛。”
面对张母的发问,秦振伟无奈地笑了笑,道:
“我们国家的《婚姻法》是一项很进步、很与国际接轨的法律,在立法上严格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制订,除非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生育子女,其他情况下,通常都是按照男女平等分割的方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可是,这个房子钱都是我们出的,女方一分钱都没有出,这样平分不是等于帮女方抢钱吗?怎么能叫做平等?”
张母很不理解地提出异议,这也是普通人对于法律的朴素认识。
秦振伟应该见识过类似场面,所以他不紧不慢地解释道:
“法律上的平等,与我们通常认为的平等不是一个概念。”
“法律上的平等通常指的是:法律适用的群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因使用群体的身份、性别、年龄等因素区别对待。”
“法律上的平等,是形式上的平等,也是程序上的平等,是一种平等普遍适用于所有对象的、抽象原则上的平等。”
“而我们通常理解的那种平等,则是要求在具体社会事务中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对待,强调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扶持,以达到社会总体平衡的目的。
“这种平等,就是实质平等,就是结果平等,或者用大家都能理解的话来说,叫做公平。”
“公平,是所有法律从业者的最高理想,但也是司法实践中最难达到的目标。”
秦振伟振振有词地说着,他自己好像也被激起了法律人的激情,朗声道:
“我们只能在法律平等的框架下,努力寻找公平。”
虽然秦振伟解释得很详尽,但以张父、张母的知识水平,并不能真正理解“平等、公平”之间的涵义。
他们依旧在相互争论着,抱怨着。
“这什么破法律,都不能保护我们老实人,还讲什么平等。”
“法律就是要公平,不公平的法律,不是欺负人吗?”
……
只有任平生暗自点头,这个秦振伟的确有水平,这个律师请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