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百六十三章 人形妖兽  修仙进行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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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白月只答应在她救人时护她安全,其余的,不在他应下的结盟契约的条款内,也是他并不认同林千蓝的做法。

在乘着乌鱼舟回来的途中,于修炼方面,他与林千蓝探讨过不止一次,各有斩获。他也知道了,林千蓝修炼的是为自然之道,但怎么看,趟浑一宗这淌混水的做法,都与她的自然之道不相符。

有杀意不是坏事,可杀意过了就有入魔之险。涂白月亲眼见过起了与道心相违的执念而入魔的例子,他可不想这位盟约者步了后尘。

林千蓝听出了涂白月话里的关切之意,杀意稍平息了些,“很简单,因为被我遇上了。成家之流做的事让我心里极度的不舒服,要是我什么都不做,等以后想起来或许会后悔。与其等到以后会后悔,不如不让这个或许存在。”

说心里不舒服算委婉了,实际上林千蓝知道后,是深感厌恶,尽管她处于局外人的立场。

天道规则并没有规定,主仆血契中主的一方一定是人修,仆的一方一定是妖兽。浑一宗的人对这条领悟的很是彻底。

特别是,曾有过有人修想以血契的方式契约一只幼生期的强大妖兽,结果遭到反噬,人修成了仆的一方的事例。

浑一宗在投到浑一境的人族身上加入了标记血脉,是在钻天道这条规则的空子,既然没规定主与仆是什么样的种族,那也能是两方皆为人族。

主仆血契下,主的一方一念决定仆的一方的生死,因着有契约在先,主的一方即便一念杀了仆的一方,所结下的因果也是了了。

浑一境里身具标记血脉的人族,成了事实上的浑一宗八方势力的奴仆,且这种契约关系受天道规则的保护。所以,八方势力对取走浑一境修士金丹的做法,认为是理所当然。

在确定了杀了具有标记血脉的修士,自己不会沾染上因果后,浑一宗的人更为有恃无恐了。

在他们的眼里,浑一境里的人族不再是他们同样的人,而是低一等的人形种族,是圈养的妖兽,可任由他们取用。

除了浑一境的人族为他们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仙灵石,以及各种修炼所需外,浑一境里的人族本身也成了他们的修炼资源。

浑一境内修士的金丹,正好取来修炼,金丹里的灵力吸收起来,比仙灵石顺畅多了,只有一个限制,用来吸收的金丹需是本系的标记血脉。

修士不免遇险受伤,甚至会失去肉身。浑一宗的世家弟子在这方面多了条命,他们用来夺舍的肉身同样来自于浑一境。

每个浑一宗的世家弟子,都在浑一境内拥有至少一个备用的夺舍资源,夺舍了身具自家标记血脉的人,不会被天道排斥,照样有成仙的机会。

所以,并不是浑一宗的人为了供养两只大妖而杀人取用金丹,而是他们有金丹的来源,才能与两只爱吃人修金丹的大妖沆瀣一气。

毕竟在吸收仙灵气上,金丹并不是必需的,可替代的东西太多,而且随着浑一境人族血脉里具有的标记血脉的淡化,再用金丹来修炼,多少会承担一些因果在身上。

他们正好把这种因果往两只大妖身上栽,能栽多少是多少。

这也是为什么化清宗能把人救走的原因。在通过界池后就被杀了的,都是标记血脉还在的,身体内没有了标记血脉的,被戴了奴锁关了起来,化清宗这才有机会救人。

要是有人会问两只大妖难道不怕天道因果,那是修炼修傻了。天道在这方面是公平的,正如人族杀了妖兽吃肉吸收妖丹里的灵力属正常,妖兽吃人吃金丹也属正常,所以两只大妖一直活得好好的。

林千蓝自修炼以来,亲手杀过的人不计其数,也虐杀过裘玄善,可对浑一宗这样的杀人法,心里实在无法容忍。

浑一宗拿他们圈养的‘人形妖兽’有更多的用法。

比如,这些世家弟子若是受了无法修复的伤,比如中了某种特别的毒或被某种特殊法宝斩去了手臂,在结婴之前长不出来新的。那怎么办?要是一般人遇到这种伤残,只能等修炼到结婴时修复。

而这些世家弟子不是,他们会用断续法,取拥有仆方血脉的浑一境里的人手臂、腿脚等自己残缺的部分,接续在自己身上炼化为己用。

断续法一个残忍处是生取,即在对方活着清醒的状态下,斩下对方的手臂,来进行炼化接续。

等等。

浑一宗这些不把他人当人的,还是人?

她认为不是,这些不过是人形的魔。

“……”躺枪的太岁。

它无法辩解,魔族的生存规则与灵族的确迥异。不过,魔族也讲格调的,低阶魔物才会同族相残,仅为了修炼吞噬同一种族,如它这般出身高贵的魔族,是不会干这事的。太岁望了望银狼,没敢吱一声……

涂白月对这事知道的也很清楚,说道,“在浑一境人族身上加了标记血脉的是数万前的浑一宗,那些人早不存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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