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很快就会失去方向感,这倒是次要的,最关键的是,走起来太吃力了,真要全靠步行,可能几天几夜都走不出去。”
喝了些热水,烤了会火,林枫的体温逐渐恢复正常。
也许这就是体质的强大之处,看来他的选择没错,首点体质,收益真的高。
说白了,就是血厚,能抗得住。
烘干了衣服,林枫将其穿好,便靠在岩石上,化了一块鹿肉切成片,丢进了火堆中。
“野生的驯鹿肉烤着吃,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就算你去全世界最高档的餐厅,恐怕都未必吃得到。”
“枫爷,有这么好吃吗?”
“野生的辣条烤着吃,味道也是相当不错的,就算你去全宇宙最牛逼的餐厅,也未必吃得到!”
“23333”
“悟空,把我禅杖拿来,快!”
“秀!”
“兄弟,我差点就信了!”
鲜红的驯鹿肉在火堆上被烤得乌漆嘛黑,卖相有点惨。
林枫手用刀扎起一块,发现烤得差不多了,于是就先尝了一口。
“嗯,味道真的不错,很鲜,用火烤了一下之后,那些乱七八糟的味道都没有了,比你的辣条好吃多了,信我,兄弟。”
吃完鹿肉,林枫在火堆旁打了盹,身体状态正在逐渐恢复。
因为在这逗留的时间过久,此时的天色,已经快要黑了,所以今晚,林枫就只能在这儿过夜。
为了保存热量,他去外面割了些树枝和枯黄的灌木,在火堆旁随便铺了床垫,看着还不错。
而后,他便开始研究起这个山洞来。
“这个山洞很深,里面可能大有文章,我们去里面看看。”
林枫带上了无人机,朝着山洞的深处,边走边饶有兴趣地说道:“在19世纪末,瑞典的一个探险家马克,为了躲避暴风雪,逃到了一个丛林的山洞中,无意之间,在里面发现了大量宝藏,今天我们也来试试运气。”
“哎,不存在的!”
“坐等打脸!”
“枫爷,醒醒,还没到睡觉的时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