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四阁太尉,俱称宰执……”
“政事堂,军师阁之外,另设御史台,总督监察之权,与堂阁并称三府。御史台设置御史大夫,位同宰执。”
李洛将武官之首提到和文官之首一样的高度。政事大臣和军师大臣都是宰相,典型的群像制度。文武七个宰相,都对他负责。
同时又效仿秦汉,将御史大夫恢复到与宰相太尉同等的位置,方便形式监察大权。
这既像明朝的内阁,又像清朝的军机处。两者结合,既方便他掌握大权,又能做到充分放权。
“堂阁之下,增设三部,共九部。九部者,吏部、户部、刑部、工部、礼部、财部、兵部、商部、警部。兵部与警部,归属军师阁掌管。”
六部变成了九部,一下在增加了财部,商部,警部。
因为户部的权力太大,所以李洛就将户部的财权剥夺出来,专门由财部负责度支和审计大权。而户部只管户口,田亩,农税,民政,农桑。
商部,当然是主管工商,征收商税,掌管官营产业以及盐铁专卖。
警部专管治安,侦缉,审讯,以及辅助军队作战,所以也划归军师阁掌管。
以上就是唐国的“三府九部”。而三府九部的长官,统称三公九卿。
三府九部之外,还有专司公诉的检察寺,以及专司审判的大理寺。掌管遍布地方的检堂和法堂。
李洛又规定工部只管理工程建筑,将工匠和制造之权剥离出来,由新成立的匠造司掌管,并规定匠造司的官员,全部由技术工匠担任。
不光如此,唐国匠造司的品级远超唐宋,只比九部低一品。
李洛还设置了专管海洋产业的海务司,负责海洋渔业,海盐,海航等事。还有专管矿产的矿业司。
冗长的诏书中还说,国家的盐,铁,矿,茶,全部由朝廷专卖,任何私人不得插手。
至于特察局,李洛始终没有把这个机构摆在明面上。不但元廷不知道特察局的存在,就是唐国官员,也有很多人不知道。
特察局迟早要光明正大的出现,但不是现在。情报机构这玩意儿,无论是对外对内,都不易过早让人知道。
其他诸如太常寺,翰林院,鸿胪寺,钦天监,市舶司等机构,一如唐宋。李洛暂时并没做出改变。
总的来说,李洛的机构改制,并没有太大的改变,还是封建社会那一套。
至于后世的很多机构,他根本不打算设置,太不现实。
今天的改制只是初步的,慢慢来,不要急。
接着,又重新强调了国旗,国徽,国花等象征,要求全体唐国军民一体知晓。
此时,马致远念的口干舌燥,但还要继续念下去:
“……改省道为州。分江浙行省为浙州,扬州。改江西行省为赣州,改福建行省为闽州。州设州牧,州丞,州史。州之下设郡,郡设郡守,郡丞,司马。郡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设村,俱设乡村公所……”
这就是地方官制了。增加了乡村两级,将王权伸到基层。
“……三府为一品。九部正二品;各司,各州牧为正三品……各郡正五品;各县正七品,乡正九品,村正十品。”
连品级都定好了。
不过,李洛没有马上推出海东实行的三级学堂制度,因为在偌大的东南,现阶段根本无力推行,也不是当务之急。
接下来就是军制。
《定国是诏明确规定,兵员招募以及退役,抚恤,武官升迁任免等权责在兵部。管的是军政。
而军令之权则在军师阁。
军训和统兵权,当然在各级将领手中。
乍一看和宋朝很像。
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唐国的文官除了财政后勤,不得插手军队事宜。而兵部和军师阁的官员,也是由武将充任,不是大武士出身的武官,无权掌管军事。
第二个不同就是,唐国军人警士的地位和待遇,要远超宋朝的“贼配军”和捕快。
就连军人和警士犯罪,也是由宪兵司和军法堂负责制裁,其他机构无权插手。
“……大唐军务编制,以营师旅团联队都什为序。分设十级军衔,三级武士;营等同九部,师等同各州,旅等同各郡,团同各县……”
随着唐军规模和战役规模的扩大,原本两万人的营,明显不适合再作为战略单位。于是李洛在营之下增加了师一级编制。
古代,营往往代指“军”,编制可以很大,和后世的营完全不用。李洛以一师辖三旅,设师督统之。全师加师督的中军,高达一万八千人。
营则辖三师,仍然以营督统之,一个营的兵力达到五六万人,足够作为战略单位,独当一面的担负方面军的作战任务。
关于军制,李洛没有在诏书中说的太多,算是一笔带过,就是告诉百姓,唐军大概是怎么回事。
最后,就是百姓最关心的税率和均田令了。
李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