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位,亲藩诸侯也有义务拨乱反正,恢复李氏天下。
当然,李洛的儿子还孙子也还没有,亲藩诸侯还早的很。
除了亲藩,就是内藩了。
内藩属于异姓诸侯,也是同属华夏联盟的诸夏之国,如今的宋卫梁理四国,就是内藩。
内藩的外交和战之权在大唐中央,年号和度量衡、文字、风俗、礼仪都要和中央保持一致。但,其国内军政大事和制度,朝廷不管,许其国君完全裁决。
内藩虽然是高度自治,但法理上仍然属于大唐的一部分。
最后才是外藩。外藩不是诸夏,不属于华夏联盟,更不是大唐的一部分,只是属国而已。除了外交和战之权,大唐一概不管,只要履行称臣纳贡,岁岁来朝的义务就够了。
内藩可以和皇室通婚,但不许和亲藩、外藩通婚。外藩不可和皇室通婚,也不可和内藩、亲藩通婚。
这就是大唐后世津津乐道的说的“三藩制度”。
六国使臣听到大唐皇帝的回答,也只能表示感谢。起码,大唐能保证他们不被别国入侵。
李洛这么做,当然是别有用心。他“保护”六国不被侵犯,其实是杜绝了后世六国统一的可能性,让天竺中部和南部,永远处于分裂状态。
接下来,六国使臣同意,每年来朝纳贡。较大国每年敬献牛五万头,较小国每年敬献牛三万头。连续献牛十年。
这十年,每年再敬献黄金一百斤,算是敬献给皇帝的金花钱。
十年之后,耕牛不用再敬献。各国每年贡物改为黄金三百希尔,加白银三千希尔,还有特产九种。
大唐不会回礼。因为大唐的回礼就是唐军的“保护”。这就是战场上输了战争的代价。
等于说,皇帝每年多了好几十万两白银的进项。
最后,六国使臣当殿签下了国书,算是代表其国,正式尊大唐为宗主国,成为大唐外藩。
史称洛阳和议。
洛阳和议除了规定称臣纳贡之外,还有一些重要条款。比如规定:
大唐与天竺六国持续半年之战争情势,正式宣告结束。自今日起,达成合议。
天竺六国一次性赔款唐军军费黄金一万希尔,白银十万希尔。
唐军释放天竺联军俘虏八万四余人。但天竺六国需要支付粮食五十万石,补偿俘虏消耗的口粮。
唐军有租用沿海各国港口为军港的权利。
唐廷在各国设置使馆,在各国拥有使馆区一方里。此一方里使馆区,等同大唐国土,天竺人不得擅入。
唐民在六国犯罪,一律以使馆使臣按照大唐律典处置,六国有司不得审判之。
唐商货物入境,只征收百分之五商税。
天竺六国使臣完全没意识到这些条款的厉害之处,都觉得没啥大不了。让他心疼的,主要还是赔款和纳贡。
至于什么港口,使馆,商税他们还真不太关心。
只要大唐信守承诺,不再侵犯他们就行。
他们甚至没有提出在大唐设置使馆的要求。
等到使臣们陛辞离开,满殿大臣顿时纷纷给李洛贺喜。
能不贺喜吗?又是赔款又是纳贡的,都是实打实的好处啊。
至于这不合符仁义那又如何呢?
百官们的心情很不错。
财部尚书出列奏道:“陛下,再过几天就要封印过年了。按照我大唐财务制度,臣就将洪武五年的财政收支,向陛下和皇后陛下做一个汇报。”
大唐君臣一起竖起耳朵。年底了,收支数目也出来了,钱粮之事谁不关心啊。
“洪武五年,不算新设的穆州源州和北方诸州,本土二十五州共收农税折合五千六百余万银圆,含粮棉茧。其中粮食三千八百余万石。”
“二十五州商税,两千一百余万银圆。市舶司收的西方和天竺商税,一百八十余万银圆。”
“南洋都护府,农商税折合九百二十余万银圆。恒北都护府,农商税折合一千一百七十余万银圆。吕州三百三十万、马州两百二十万、罗州人少,只有十七万。这几个地方收的税,七成是粮食,只有三成是金银。”
“大唐银行上缴盈利一百零二万渔业司上缴二百三十万矿务司上缴两百五十四万各地官营医院上缴盈利十三万余大唐药材官坊上缴盈利十七万余洛宁商社上缴盈利七十万余织造司上缴盈利三百八十万。”
“瀛州和暹罗等处十三处金银矿出产折合一百七十余万大唐印书局上缴七万余各地官营剧院上缴门票钱五万余。”
“南洋山林水泽出产木材鱼产鸟兽皮毛珠宝,折合一百二十余万。”
“警部收罚款三万余商部收罚款五万余司妇寺收青楼风月税四十五万余”
“最后就是,专营司上缴盐、铁、糖、粮专卖银两千七百一十余万!”
“综合以上各项数目,大唐洪武五年已收一亿四千余万!”
“各项账目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