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赵嘉吃了许久,都没见到有百姓胆敢来吃蝗虫,不由眉头微皱。
“看来,想要打破百姓们的固有观念,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百姓们不亲自尝尝蝗虫的美味,任凭赵嘉说得天花烂醉,都没有任何用处。
他今日来的目的,可不是因为想要当众吃蝗虫,乃是为了消除人们对蝗虫的畏惧之心。
吃蝗虫,将其当作一道美味,就是最好的方法。
试问,有人会觉得鸡鸭牛羊这些食用的动物,乃是不详征兆么?显然没有!
就在赵嘉忧心无人胆敢过来食用蝗虫之际,忽然有个衣着破烂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这位年轻人喜好游侠,奈何没有真本事,只能当个落魄的乡间混混,每日游手好闲根本赚不到生活费,时常饱一顿饥一顿。
他看着赵嘉等人又是喝酒又是吃肉,且蝗虫那色香俱全的模样,真的非常诱人,年轻人终究还是没能忍住,抱着大不了拉几天肚子的心思,在护卫的带领下走了过来。
“怎么样,小兄弟想尝尝?”
赵嘉见到有人敢于登台享用蝗虫,顿时大喜过望,脸色温和的说道。
年轻人吞了吞口水,道:“只要君赏口酒喝,我就愿意尝尝这些蝗虫!”
赵嘉大笑道:“汝乃首个敢于登台尝蝗虫之人,本君赏汝一壶酒又如何!”
年轻人闻言大喜,接过酒壶猛灌几口,先是陶醉于美酒的清冽,继而壮着胆子开始品尝蝗虫。
只不过,当他吃下第一口的时候,就彻底被其所折服。
“如此美味,纵然吃了会死也值得!”
年轻人大吼大叫,脸满是兴奋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