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税制复杂,除了中央征收的土地税、人头税、盐税等,还有皇帝个人征收的商业税、矿税、关税等等,这都是归国家的税收,除了这些中央税收外,各地方还有各种地方税种,比如对商户征收的门摊税、对过路商人征收的榷税、买卖房屋征收的里塌房税、收取渔民的渔税等等。除了这些还有名目繁多的费,一个地方一种规制,各地方都不相同。
赵和想要短期内做出成绩,自然不可能动中央税种,那样牵扯太广,可不是赵和一个小小经承能管得了的。所以赵和打的主意是对商户征收的门摊税,也就是后世常说的消费税。
消费税在后世也是全部归地方,明代也差不多,从商户身上收来的门摊税,主要用途就是雇佣人手维持治安、打扫卫生。
这种税的总额不高,赵和查过,去年一年才收了不到四百两银子。其中跑冒滴漏十分严重,赵和准备先拿这种简单数量少的税种实验一下,然后将经验推广到五月份征收的夏税中,只要能把夏税的征收数额提高一成,那就是了不得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