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有两点对策,里维社长可以姑且做一个参考。”
“第一个对策,现在选美大会还没有开始,贵方既然担心我的名气影像比赛公平,那么可以对比赛规则进行临时的微调。”
“比如明天比赛可以参照化装舞会,选手需要佩戴有不暴露真容的面具,选手身份用数字编号就行代替,这样在不暴露选手身份的情况下观众和评委的投票打分都会非常的公平”
“第二个对策,在不隐藏选手身份的情况下,又想保证比赛的公平性,贵方可以取消观众投票这一规则,评分的权力全部交给评委。”
“这样就可以消除明星参赛选手的优势,给其他普通参赛选手一个公平公正的参赛环境。”
“以上这两点就是我想出的对策,贵方可以酌情采纳。”
提了两点对策建议后,良人这边也就不再说话。
不管是什么比赛,要想做到绝对公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并且不管什么比赛,参赛选手不管是个人实力和知名度都不可能是完全相同。
正是因为存在这样的参差,大赛不断筛选、淘汰、晋级,最终决出一个冠军,而不是初始100人参赛,进入决赛的还是那100人,最终100人并列第一名。
不管是谁,参与就有奖,报名就能拿第一名那是何其荒谬
苛求比赛环境绝对公平,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