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他们还都热情的打起了招呼,那一个个憨实淳朴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刚才聚集在一起,打得本地豪商都屁滚尿流的疯狂暴民们。
暴民之所以成为暴民,就是因为他们太饿了,从饥民变成暴民,其实就只差一个小小的“火星”点燃。
而那些愚蠢的商人,却自己丢出了这一个要命的“火星”。
但百姓的怒火来得猛烈,熄灭的速度也十分迅速,只要有了粮食,他们就可以在转眼间变回淳朴老实的普通人。
只不过某些被怒火烧死的蠢货,可就再也变不回“活人”了。
有道是: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
他们先前抬高价格,吃百姓血肉,结果现在就付出了家破人亡的代价。
鲍曼学过历史,他知道这些家伙其实是学不会的,只有真正残酷的惩罚降临到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才懂得后悔。
但那时候已经晚了,他们只能下地狱去向阎王爷忏悔了。
他这么想着,忽然感到脑海中有一片混沌之处变得豁然开朗了起来,好像想通了什么十分纠结的问题一般。
但他忘记了这个问题是什么,就像他忘记了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一般。
这不是失忆,他记得很多事,可就是总觉得自己好像是忘了些什么不该忘的。
“到了!就是那前面!”
带路商人喊声打断了他的思考。
他摇了摇脑袋,想把自己脑海中的混乱甩掉,然后抬头看向前方。
只见那道路尽头出现了一座宏大华丽的庄园,而就在庄园那金灿灿的正门前,站着一个身披白色斗篷的人,像一杆白色长枪插在了他们的必经之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