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马车开出去不久,最终停在作为旧城与新城分界线的一片绿化林内,
“殿下,咱们已经安全出来了。”
那胡人车夫,一跳下来就对着马车恭恭敬敬的跪下,跪地抚胸,沉声说。
“多谢了。”
车帘被一只芊芊玉手撩开,兰图娅在车内垂眼看着他,轻声致谢。
随即,车内又丢出一个绣着金色纹路的钱袋子的,沉甸甸的砸到他跟前。
“殿下不必如此,能为殿下服务,是小人的荣幸!”
他猛地捧起那钱袋子,捧到高过自己的头顶,这才颤声说。
“本郡主给出去的赏赐,就没有再收回来的道理。
你叫什么?真是憨实得紧呢。”
郡主的声音从车内传来,听得他浑身都因为激动而发抖。
“小的名叫哥什哈!郡主万安!”
他恭恭敬敬地回答说。
作为胡人后裔,他生来对皇家就有一种绝对的崇拜。
好吧,也不能说是生来,这应该算是后天养成的吧。
只不过每个胡人都是一个样,所以才会给别人一种“生来就是如此”的感觉。
旧帝国巅峰时期,把北方来的蛮子行商和内附的部族牧民,都统称为胡人。
胡人和一般的蛮子不同,他们都是很多年以前臣服于帝国的草原蛮子后裔。
经过多年的融合发展,已经和华族高度的融合了。
完成了从蛮子到半个文明人的逆袭。
但旧帝国从来没有对他们放心过,也从来没有发自内心的信任过他们。
旧帝国早年间的政策。
就是把他们聚集起来,方便控制。
在他们聚居地附近驻扎精锐部队,随时可以出动剿杀。
这也正是镇北十六卫的由来之一。
就这待遇,简直和那些被圈养起来的秃头奴差不多。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胡人凭借着他们的骁勇善战以及精湛的骑射本领,赢得了帝国将士的认同。
想融入华族大家庭的最好方法,就是一起打仗作战、一起流血牺牲。
而在过去的数百年中,已经有无数的胡人战士,为旧帝国征战四方,血染沙场。
但从未叫过一声苦。
流血流汗不流泪,说的就是他们。
就这样持续了上百年,便是石头都能给捂热了,人心难道捂不热吗?
先贤说:“人心难测”。
可人也是有情感的,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兄弟们更是如此。
在战场上同生共死的感情,不是常人能够理解得了的。
这些胡人从军队开始,渐渐融入了华族的大家庭之中。
到了今天,早已经成为了这整个华族文明大家庭的一部分。
从小小的骑兵战士,到城门郎。
从忠诚的禁军侍卫,到归义王。
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几乎都有着胡人的身影。
胡人,已经成为这片土地上,实际意义上的少数民族了。
是这个国家乃至民族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何况,胡人的忠诚可靠是寻常华族人都难以超越甚至替代的。
一般的华族人尚且有私心。
可胡人却没有。
他们可以因为天可汗的一个命令,一直征战到死。
不为别的,只为天可汗保护了他们。
让他们不用再受“白灾”侵袭。
不用再挨饿受冻。
不用再为了抢一口锅而去拼命。
他们住上了有暖气的“帐篷”,用上了精致的家具,吃上了美味的大米饭。
以前拼了命才能抢来的东西,伟大的天可汗陛下每年都赐下来很多,家家户户分到一大堆都还有剩下的。
孩子吃着甜甜的糖果,穿着漂亮的衣衫去城里上学。
老婆也能戴上首饰装扮自己了。
他们自己更是拿到了最好的战马,最锋利的马刀和箭矢,近代还有大炮和步枪。
吃着甜甜的馕饼在草原上驰骋,把那些秃头奴撵得像狗一样跑。
过上了像这样的好日子,他们究竟还能奢求什么?还敢再奢求什么?
自己又能还给天可汗什么?
左右不过一条命罢了。
死了还能进华族的忠烈祠,听说每天都会有人好多好多人去祭拜瞻仰,自己战死了能进去岂不是倍儿有面子?
以前祖祖辈辈死了就丢在草原上,说是和大草原融为一体了。
其实还不是曝尸荒野?
死得比野狗还不如。
自己还能得到一堆人祭拜瞻仰,岂不是祖宗还厉害?
对他们而言,像这样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