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四十六章:一本“好书”  金革之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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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如果给威廉姆一个扳倒自己的机会,自己的下场绝对不比前线那些尸体好到哪里去。

于是他打算先下手为强,趁此难得的机会来彻底除掉这个曾经的兄弟、现在的仇人。

现在他只需要一本书,一本很好用且绝对可以使威廉姆万劫不复的“好书”。

只要有了这本书,别说十分钟了,五分钟就足够他把威廉姆的骨灰都给扬了。

所以他显得非常着急,对于翻找的时候弄掉的满地珍贵书籍视若无睹,甚至为了顺利拿到更高处的书籍而拿那些地上的书垫脚。

要知道在现如今的统一联合,随着自然资源的锐减,主要原料为树木的纸质书籍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品。

相比起人手一部的各种电子设备,例如早就已经烂大街全息手镯或者智能眼镜。

拥有一本崭新的,还浸满书香气和油墨气息的纸质书籍,已经是一种“无形装逼”了。

而他办公室内摆放着的书籍,足够他装逼装上个几年,每天换一本书都不带重样的。

可奇怪的是,他仿佛并不在意这些书。

除了亮在外面,仿佛就是专门让人看的书脊显得很干净外,拿出来看到的书的封面和书口基本都有一层细细的灰尘,甚至有些光是从书架上拿出来都能带出一团呛鼻的灰尘,看起来明显就是许久没有动过了。

由此可见,他并不是什么爱看书的人。

这些书主要的功能估计也就只是装逼了。

也不知他像这样胡乱翻找了多久,书架上都已经空出了一大片位置,地上也散落着数不清的珍贵书籍,其中不少书上还印着他的脚印。

他所制造的这幅场景,足以让绝大多数文人墨客陷入疯狂。

毕竟这些被他肆意乱丢甚至践踏的可都是那些老顽固们视若珍宝的书本啊。

文人墨客都讲究诗礼传家,而这诗礼传家其实最主要传承的,无非也就是两样东西——知识和书本。

特别是那些世家大族,总是喜欢以自己家中浩如烟海的藏书为傲。

你把人家的骄傲和一半传承当垃圾乱丢。

这不跟你拼命?人家跟你姓!

不过眼下他根本顾不上想这些有的没的。

因为他终于找到了自己要找的“宝贝”。

他眼含热泪的看着自己手中这本,在他眼中就如新婚之夜的妻子一般“美丽”的书。

却只见那暗红色的书皮上竖印着三个飞白体的大字——蛮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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