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看着王安石确实增强了大宋国实力,初衷是用半农半兵的保甲军、义勇军、民兵代替耗费颇大的募兵禁军、厢军,事实也确实节省了银钱,毕竟募兵最低等级的兵卒也要支付三百文的月俸,一年也需要三四贯银钱,而保甲军、义勇军、民兵不需要,保甲军兵分四等,待遇最高的一等保甲军岁俸也只两贯银钱、免役一个月和给了四十斤马藁。
但是有一点大宋朝无法解决,就是大宋朝除了放屁不纳税的高赋税制度,高赋税之下,必然会造成物价的居高不下,熙宁九年时,保甲军、义勇军、民兵达到恐怖的七百万,即使轮流巡戍,也会造成大量劳力流失,物价本就居高不下,劳力的流逝必然会造成生产物资的劳力不足,物少价必高,又一次隐形的推高了物价。
物价居高不下,这些半农半兵性质的民兵如何养活家小?
于是,本该缉盗的保甲军、义勇军、民兵,转身成了“盗贼”。
根据大宋朝税赋律法,坐商税率3,行商税率2,所谓行商,就是从杭州贩卖货物到开封,沿途不能停留贩卖,每次停留贩卖,税率就是坐商3税率,从杭州到开封,究竟要经过多少州县?每过了一次州县,就要缴纳2的税率,甚至于经过一个不大的县治被义勇军征收数次。
不仅保甲军、义勇军、民兵光明正大征收所在州县赋税,明里是兵,暗里为匪也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