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呢?
因为距离不对,角度不对,肢体动作不对,所以反复比对后发现,她根本就碰不到曹雪华。
如果一个碰不到,两个碰不到,现场的十来个人所呈现出来的证词都碰不到,就连她曹雪华自己所写的,也和汤圆目前的站位不匹配的时候,是不是打脸了?
当然,这个结果曹雪华是不承认的,她甚至当场反咬一口。
“你说你站在那儿没动,谁看见了?再说了,当时环境那么乱,大家记错都是有可能的额,你让我们说距离,有个尺丈的距离差,就会造成结果的不尽相同,我觉得你这是在偷换概念,你是在给自己找脱逃的理由,你所谓的审案方法,我不承认。”
汤圆听了,呵呵凉笑:“没关系啊,我已经向大家证明了我的明白,你不相信可以,那你向大家证明一下,你说的是实话就行了呗,你说我绊倒你,我找到了这么多证据来证明你们是在诬陷我,你不承认我的证据,那你就给自己找出一个理由让大家相信你说的是对的也行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就一千两银子吗?闹的谁赔不起似的,我之所以争这个,不过是想证明自己的清白罢了!”
曹雪华所有的证据都已经被汤圆推翻,且她在动嘴推理之前,连当时现场的画都做了出来,还传给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看,所有人看了瞳孔里都是一震,这个眼神太明显了,因为大家都看得出来,她画的是分毫不差。
一个记忆力如此好的人,一个出了事还能这么冷静,沉着以待的人,难怪能得到恒王殿下的青睐,甚至自始至终,恒王没有说一句话,一直以旁观者的姿态站在那里,静静的看她说,足以可见对她的信任和尊重。
反观曹雪华,却给人一种跳梁小丑的感觉。
本来想给别人难堪,可在这个过程中,却展示出人家的才艺来,因为他们第一次看到,居然有人可以用一根棍子来作画,而且画的人物那么的逼真,连她们身上的头饰,首饰都画的那么逼真,这样的人,记性得好到什么程度?
从而也间接的证明她的聪慧过人之处。
事已至此,曹炳琨已经明白,再这样闹下去,丢人的只会是他们,于是他堂堂刑部尚书,亲自走到汤圆面前,代替曹雪华向她道歉,以长辈的姿态逼着汤圆放过曹雪华,不再追究下去,她自然不想就这么算了,可是考虑到容衡还需要此人的帮助,到底隐忍着没有发作,勉强同意了。
当曹炳琨将曹雪华拉走的时候,后者还狠狠的瞪了她一眼。
说实话,事情最后这样不了了之,汤圆心里十分憋闷,容衡也看出她在为自己隐忍,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其实,即使撕破脸也没关系,我对那个位置,从始至终兴趣都不是很大,”
刚刚他就想让汤圆不必顾忌太多,但是汤圆却用眼神示意他稍安勿躁,所以这一会儿他站出来说这句话,绝对不是马后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