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王香他们的宅子是一样大的。
只不过李大娘这个宅子因为有人住的原因,比当初罗关买宅子的时候,看着好多了。
再加上封怡存了要帮助李大娘和李大爷的心,所以直接给了一百五十两的银子。
这不,银钱给了,封怡又和李大娘一起去了县衙那边,将房契和地契都换了。
不过封怡也是聪明,铺子直接挂再了罗达的名下的。
没办法,谁叫她现在还是一个别人追踪的人,就这么将自己的名字放在房契上,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你在哪里吗?
这事,还是封怡说服了罗达很久很久,又卯足了劲装可怜才让他答应了。
罗达也表示自己很无辜啊!
封怡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再加上自己的两个闺女也在一边劝说,还有外面二哥一家人用谴责的目光看着他,仿佛他不答应就不行一样。
不过私底下,罗达叫夏良帮他写了一份证明书,证明旁边这个宅子实际上是封怡所有的,罗关一家人都在上面签字,作为见证人。
有了这个证明书,罗达这才松了一口气出来。
不过宅子虽然买了,封怡也没有办法现在搬进去,里面有些东西还需要休整一下。
而且李大娘还有一些东西需要收拾整理,最终将宅子腾出来。
所以封怡最终还是在第二天跟着罗家人一起到了天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