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于的话让李慕云想起一个故事。
说圆珠笔刚刚被美国人发明出来的时候,一个英国人发现了其中的商机,虽然这东西技术不怎么成熟,但胜在价格便宜。
这外国人脑子活,想法多,一看价格便宜,立刻就想到了薄利多销,而想到多销,这老外就想到了中国。
当时中国可是有四万万人口的大国,就算一支笔可以赚一分钱,那也是四百万。
想到这里,老外便心跳加速,不顾一切的定购了整整一船的圆珠笔,克服了重重困难运到中国,然后就赔了个老逼朝天,这老外也因为欠了太多的钱,跳海自杀了。
为什么?因为中国人当时就根本没有几个识字的,而且就算识字也是用毛笑,也不用他的圆珠笔!
血的教训告诉李慕云,没有经过市场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老于的提醒很及时,否则他差点走了那老外的老路。
大感失望之余李慕云自然也没有什么心思再去抓鱼了,无精打采的回了驻地,一头扎进帐篷里面整整三天没有露面。
丢人,太丢人了,每每想到于志宁那满是鄙视的老脸,李慕云就觉得脸上火辣辣!亏他还是一个现代人,竟然干出如此荒唐的事情。
三天之后,该作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准备好了,所有前隋将士的遗骨都已经火化完毕,装到进了事先准备好的坛子里面。
那些尸骨暴露在空气中十余年,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打早已经风化,根本没有办法区分出到底谁是谁,所以火化装进坛子里最多也就是尽尽人事。
这一切忙完之后,李慕云和于志宁的任务才算是彻底完成,护送着近两百辆装满骨灰坛子的大车启程归过。
只是与此前相比,整个队伍的气氛沉重了许多,每个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连带对跟在队伍后面的高句丽使团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队伍启程没走多远,边境线已经在望,而就在边境线的另一边,正有一支人数在五百左右的骑兵等在那里,为首之人银盔银甲身披白色战袍,手中一杆凤头梨花枪,座下万里追风烟云兽,不是苏婉晴又是何人。
李慕云远远看到苏婉晴的时候目光微微一定,看着那伫立在寒风中,连眉毛都挂上一层冰霜,但却依旧将身体挺的笔直的女子,不知怎么一颗心突然热了起来。
队伍继续前行,当第一匹战马踏过边境的时候,在边境列队的五百骑兵整整齐齐的敬了一个军礼,不为迎接使团归来,只为那马车上百万前隋将士。
当年为了实现杨广的雄才伟略,百万将士血洒辽东,如今在外漂泊十余年的孤魂终于得以归来,理应享受到来自后人的尊敬!
马蹄声声,车声粼粼,除了这些整个边境没有一丝声音,只有呼啸的北风在将士们身边掠过。
但正是这份寂静,让跟在队伍后面的泉盖苏文和金承佑感受到了强烈的不安。
那份肃杀之气就在他们前面盘桓不去,北风的呼啸声就像是百万将士的呐喊,似乎要把人的魂魄都吸过去一般。
李慕云走在队伍的最后,有替全军垫后的意思,也有迎接高句丽使团的意思。
不过当他看到并骑而行的金承佑那难看的脸色时,忍不住笑了,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行了,老金,你也别送了,以后有时间就到大唐来看我,放心,不讹你!”
“逍遥候说笑了!”金承佑讪讪一笑,但是很快便反应过来,低声说道:“只是希望候爷不要忘了那份承诺才好。”
“放心,你忘了我都忘不了。”李慕云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顺便对金承佑挤了挤眼睛说道:“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去我的帐篷的位置找找,给你留了一点东西!”
“什么?”金承佑愣了一下,他清楚的记得队伍出发之前已经把所有的地方都清理干净了,怎么可能还有东西。
“你记着回去找找就好!行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走了!”最后嘱咐了金承佑一句之后,李慕云对他摆了摆手,催马向着正在远去的队伍追了上去。
“搞什么?给我留了什么东西?”金承佑看着李慕云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
不过归心似箭的李慕云根本没有心思去管他了,老婆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自己呢,都大半年没有见过面了,哪里还有心思跟他一个半大老头儿墨迹。
不过就算是李慕云回到大唐自己的国土,想要与苏婉晴说几句话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他还要安顿高句丽使团,把那个什么苦大仇深安顿好了,别让他发现自己正在陷入一个圈套。
所以在过了边境之后,他只能与苏婉晴对视几眼,从彼此的眼神中诉说离后别情。
一路无话,又向前走了大概有二十余里左右,队伍的前面又出现了另外一支骑兵,但打头的却是一个契丹打扮的家伙,看的李慕云微微一愣。
不过很快他的疑惑就得到了解答,两支队伍碰头之后,那契丹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