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正的演绎,一切都由灵感而来,只不过也得符合逻辑。
想来想去,如果要让张美丽得到无需承担责任的判决结果,唯一的突破口就是证明陈莹的受伤和练习瑜伽不存在因果关系。
在这过程中,就得寻找出可以证明这一主张的证据。
说原告陈莹原本就有伤残隐患?
这个思路好像不太符合实际,毕竟没人愿意放弃自己的健康不要去冒这样的风险。
不过潘奎还是很重视,将张远说的这种可能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除此之外的另一个可能,就是陈莹从张美丽处练习完瑜伽到发现身体不适期间,出现了另外的情况导致了张莹伤残的发生。
如果张美丽能找到这样的证据,对于潘奎的这件案子来说,也是根本的扭转。
“那么请提供你的证据材料。”
当张远提出这个设想的时候,潘奎也没有直接否决,而是真的将自己放置在了庭审的情境当中,要求张远拿出证据进行证明。
证据,张远当然是拿不出来的。
不过张远可以猜想出几种符合实际的情形对自己的说法进行证明。
反正都是虚拟的,所以空口白话也无所谓,只要符合逻辑就行。
“证据一是影像资料,来自于小区的监控。
从监控录像中可以看见,原告从被告处离开之后,还与小区里的朋友进行了嬉戏打闹,双方之间有比较用力的打闹行为,包括对受伤部位的击打和推揉。
证据二是证人证言,来源于小区的保洁人员。
据保洁人员说,陈莹受伤的当晚,曾打电话要求他们去她家里收拾断裂的床板。
保洁人员曾经随口问了一句床板怎么会断了?原告说,可能是老化了,自己躺在床上一不小心就断了。”
“所以你觉得,可能还存在导致原告受伤的其他人,或者其他物?”
张远说了自己这些听起来有些荒唐但又不是绝无可能的情况之后,潘奎不再沉浸于情境单中,反而带着一丝忧虑,认真地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