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赌约(求收藏、求推荐哈)  我真不是金牌律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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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了起来。

携永律师事务所规定,通过销售约见成单的,不论是单独的案件还是企业的法律顾问,经手的销售一律可以得到相当于代理费或者顾问费的10%的提成。

三万块钱的代理费,那可就是三千块钱的提成。

这笔钱,已经比李静儿的底薪还要高了。

要不是众目睽睽,李静儿兴奋地几乎扑到张远的脸上去狠狠啃上一口了。

这些交代都已经结束,剩下的,就是张远自己的事情了。

首先是进行陪审团审理的申请。

虽然这个世界经过了系统的微调,让陪审团制度在虞国一直存在,但在民事案件上,真正使用陪审团进行审理的还是少之又少。

就以携永律师事务所来说,成立至今这七八年之间,这么多律师,几百个案件代理下来,居然从来没有一个是申请进行陪审团审理的。

虽然陪审团代表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判断,但在审判程序上,不仅审限会被拉长,诉讼费也会因之得到极大的增加。

难怪当今虞国备受推崇的民诉法专业泰斗专家黄宪不止一次地表态:

“从社会价值上来说,陪审团制度确实拥有特别的意义,但从司法实践来看,陪审团耗时耗力,使用率极低,所以我的意见是希望进行改革,甚至直接在民事案件当中废除的。”

不过不论社会评价如何,泰斗专家是什么态度,至少目前来说,陪审团制度还是明确地存在着,也才让张远有了更有把握的选择。

也因为民事案件里采用陪审团进行审理的实践实在是少之又少,其他经验丰富的律师反而因为思维受限,很难想起利用这一程序,倒让刚刚进入到这一行业的张远占了便宜,很快想到并大胆地利用起来。

不过,因为事务所里的案卷里没有申请进行陪审团审理的申请书进行借鉴,而当初的课堂上,因为这一制度已被看成了鸡肋,所以授课的老师也都是一笔带过,这让张远无从下手。

幸好,还有千搜。

虽然千搜上的内容鱼龙混杂,但基本的格式还是能够确定的,再加上大学里的教科书还在,两相结合,应急是完全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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