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地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潘奎见状,难得地比张远反应迅速,又对法官表示了反对:
“法官,我认为被告人报警电话究竟是什么时间拨打的,与本案的事实没有什么关联。”
“当然有关联。”
这回,公诉人反唇相击,
“报警先后的举动可以映射出被告人当时的心理活动,也能够佐证被告人主观恶意的大小。”
法官:“反对无效,公.诉.人可以继续。”
放下接警记录,公诉人又拿出一张电脑绘制的示意图。
示意图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当时案发现场,以及案发时两人的行动轨迹。
公.诉.人:“按照被告人的供诉,两人争执的时间大概是在警方到达现场的十来分钟前。
我们从这张示意图里可以看到,争执发生的小巷与被害人最终到地的位置,两者相距不超过三十米。
那么,这三十米左右的距离,被告人难道需要这么多的时间才能走完?
当然不需要!
所以被告人,你是否是故意等被害人受害身亡之后,才决定选择报警,目的就是希望拖延时间,好让被害人没有获救的机会?”
“没有,我没有!”
在公诉人的问题下,陈昌海的喊声有些歇斯底里。
而在旁听席上,此时也响起了阵阵的窃窃私语。
坐在辩护人席位上的张远虽然听不见他们小声讨论的内容,但从旁听人员的脸上表情以及对着陈昌海指指点点的手势,态度不言而喻。
旁听席的人员有此反应,坐在陪审团席位上的陪审员们,自然也不可能无动于衷。
在公.诉.人步步紧逼的问题里,以及旁人的反应中,张远感觉到了浓浓的恶意,还有山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