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五十八章 离婚案件的关键  我真不是金牌律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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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位名叫王建川的财产持有人,在吴有诚交给张远的财产资料当中,却没有他和吴有诚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男性,六十多岁的年纪。

所涉及的优势巨量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至亲的亲属才能让人放心。

所以正常情况来说,这个人的最大可能应该是当事人的父母。

但从王建川这个姓名上判断,姓氏和吴有诚不同,也不像父子的关系。

不过这个问题,等晚些时候可以跟吴有诚确认一下。

当然,有了这样一个名义持有人的存在,在法律关系上,就相当于有了一道不被定义成夫妻共同财产的防火墙。

但是这道防火墙并非毫无漏洞,除非将来吴有诚永远都不处分这些财产。

否则一旦被发现有所处分,那么,就有可能会被对方盯上,从而再次引起纠纷。

只不过,现阶段暂时是可以让张远放心的。

眼下要解决的关键,是被登记为共同所有人的那几套不动产的处置上。

这是个难题,张远一时还真想不出什么有用的主意。

没办法,一是从来没有离婚纠纷案件的实操经验。

再来,是根本没有接触过这么多的财产啊!

没有思路的时候强行思考,最后也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主意。

所以张远便暂时将这个难题留了下来。

先寻找一些离婚纠纷的案例,好好学习一下他人的办案技巧,另外,熟悉好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是关键。

吴有诚的这件离婚纠纷的案件,不论最后他的诉讼目的是什么。

对于张远来所,都是一个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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