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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又是一大秘密。
保密。
既然因为这‘五魁’可以引发国与国之间的战争,那就更不能说了。
幸亏这朵花可以直接种在自己意识海开辟的花田里,否则随便插在某个树林里,万一让过路的商客看到了怎么办?
见财起意的或许会拿到拍卖行去换金币,包藏祸心的说不定就要通敌叛国,挑起世界战争。
使不得,使不得。
和平使者,还是必须要由我这种淡泊名利,寡淡如水的君子来做。
憨憨若无其事的走出洞穴,总算可以安心的睡个好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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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明。
在山洞里睡了一夜,难免会有土屑剥落到身上。
优衣小姐早早的就去了昨日那湾清泉洗净一身尘土。
阿萨姆也已经被解除了幻术,兀自回到了洞穴,蹲在角落里吃着昨天优衣没吃完的烤肉。
如果憨憨没记错的话,这块烤肉昨天优衣吃了一半,可能觉得调料不够,有些腥味,直接扔在了地上。
森林里的蚂蚁,一个像拇指壳那么大,在烤肉上爬来钻去的,如果是人类,是绝对接受不了这种食物的。
奈何他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狗。
只要能吃的,他来者不拒。
憨憨也是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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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以后,小队整装待发,如果中途没有什么意外耽搁的话,几人今天夜晚就可以抵达终年积雪的大雪山,也就是乌爪王国的主城。
优衣小姐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像对付驴一样扔到了阿萨姆的背上,顺便还把憨憨背上驮着的羊皮毯子也扔了上去。
幸亏阿萨姆这个傻缺在属性点方面只加力量,否则这小山高的行李压在他背上,八成能给他腰给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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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无话。
太阳快要下山之前,一行人顺利抵达了大雪山。
这座古城的样貌地势颇高,有点天府之国的感觉,但是建筑样式却又具有西域色彩,巨大的红砖堆砌的城墙,以及安置了各种天神石像的楼宇宫殿,看起来庄严无比。
优衣取了一根绳子,牵着憨憨来到了城门口,阿萨姆则像一个奴隶一样,扛着许多东西跟走后面。
城门守城的官兵连包裹的东西都没有检查,就放行了。
毕竟,像优衣小姐这样颜值爆棚的人,自带大小姐气质,在守城官兵看起来,应该是某位大户人家的小姐,带宠物出城逛个街,大买特买,然后又恰好带了个随身奴才帮忙拎东西,赶在天黑之前回了城。
在富裕的大雪山,这种人家可不在少数。
大雪山以外,则都以贫苦人家为主了,遇到这种人家,过路的官兵则会选择严加盘问,俨然将贵族主义的官僚精神延伸到了民间。
憨憨将这些看在眼里,暗自为阿萨姆感到不值得。
哎。
只不过是帮忙背背东西嘛,好好一个大小伙子就这样被沦为奴才了,可惜啊。
话说回来。
优衣似乎对大雪山的地形非常了解,毕竟从小就在乌爪王国长大,而且跟专行独断阿凯叔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肯定没少被要求到大雪山来买材料或是办事情的。
但是在阿萨姆的记忆中,这是他第一次和优衣小姐来到大雪山。
真是一个非常难能可贵的旅行经历呢。
他暗自决定一定好好珍惜,不许弄坏自己在优衣小姐心中的印象。
貌似,在这个世界,对于年轻男女来说,对于结婚就像家常便饭一样简单,因为在憨憨的理解来看,优衣小姐也没有那么喜欢阿萨姆,只不过因为两人是青梅竹马的关系,两人到了年龄以后,又都颜值很高,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要订婚。
但是,憨憨总感觉,优衣和阿萨姆两人看起来并非像一对真正的情侣,很多时候其实更像兄妹一点。
除非。
两人之间已经熟悉到发生任何事情都不会影响到两人的关系,并且由于多年的相处而产生了某种羁绊。
这种情况下,两人确实有可能修成正果。
憨憨思考这些显然是有些多管闲事的。
毕竟总有一天,他一定会把阿萨姆的肉身给抢回来。
但是,在抢回来之前,憨憨可不能任由阿萨姆把优衣小姐给搞得罪了啊。
万一在主城这个花花世界里,优衣小姐又看上了哪家的帅气公子哥呢?
就以在主城都打着赤膊的阿萨姆来看,又有什么地方比的上人家呢。
可能只能比人家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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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由优衣小姐带路,一行人来到了一家可以投宿的酒馆。
就建筑风格而言,依旧是精美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