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 携美游玩  建造盛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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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点处,稳稳当当的坐着,瞪圆了瞳孔,左右观看。

无愧是猞猁种,与猫比起来,胆子大的可不止一个档次。

策马而前,大虎亦是不惧,李元瑷开心的撸了撸它的脑袋,骑马抵达了四夷馆。

新罗四夷馆外停着数匹矫捷的骏马,李元瑷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露出了一点点的期待,并不催促,而是彬彬有礼的在一旁等着。

唐朝确实以风气开发著称。

但那时以后的事情,现在是唐初,风气还是极为保守的。

大家闺秀一般不会出门,即便是出门也是前扑后拥,为一群家丁侍婢围在中间,而且本人也需穿戴幂篱,就是一种头巾,漆黑漆黑的能遮盖全身,非常保守。

李元瑷遇过几次,外边什么都看不见,估计里面的人也只能瞧着脚下是否有石头是否能走,自己都看不见前方的路。

穿戴幂篱是不可能骑马的,她们出行皆用马车代步。

这门口数匹骏马,这岂不是意味着金胜曼要打破这种风气?

金胜曼并未让李元瑷久等,不一会儿就走出了屋外。

果然如李元瑷想的一样。

新罗的男女之防,并没有唐朝那么严苛。

他们女子外出并不用带幂篱,只是为了入乡随俗,她带了一顶白色的帷帽,堪堪遮住了面部,风一吹容颜尽显,带与不带没啥区别,反而有种半遮琵琶半遮面的感觉。

金胜曼一袭白衣,肌肤若莹雪,发髻高挽,双目如星,仿佛洛神凌波,又似仙子下凡,飘飘有出世之神韵。尤其是那修长的双腿,步履轻盈的走来,这正常走路都有一种跳舞的感觉。

对于长乐公主,李元瑷一直不敢深瞧,毕竟那是自己的侄女,美则美矣,不能亵渎。

金胜曼则不一样,李元瑷毫不掩饰自己欣赏的目光,赞叹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金长公主当真是国色天香。”

他来到这个时代,人设就是一个烂赌鬼,从来不用装自己有学问,也懒得盗用后世诗句来装素养。

但在这关键时刻,还是忍不住的秀上一秀。

金胜曼眼前一亮,盈盈作福道:“谢殿下赠送如此字句赞美,妾身极是欢喜。”

“喜欢就好!好诗好句,配佳人,古来皆是如此!”李元瑷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也许是腿长的原因,金胜曼很轻盈的就上了马背。

李元瑷当先领路,领着金胜曼直往灞水山庄而去。

就在不远的别院。

扶余隆听到了下人的来报,说是金胜曼跟着李元瑷走了,眼中闪过一丝恼怒,暗骂了句:“贱人!”

此番抵达长安,扶余隆跟金胜曼一样,深感大唐繁华强盛,回信告之自己的父亲,绝不可心存与唐为敌之念。

大唐太强,强的让人绝望。

扶余隆此来长安,同样怀着政治目的,一方面是查探唐朝虚实,看看是不是前隋朝后期的那种伪强大,以决定未来国策。

如果真的强到不可抵抗,那就继续蛰伏,以外交的便利,争取取代新罗的地位,找机会抹黑新罗,寻找吞并新罗的契机。

毫无疑问,他们现在选择了后者。

扶余隆并不想见到新罗与唐朝联姻,这样对于他们的计划有所影响,而且如果他能抱得美人归,那就更简单了。

作为新罗唯二圣骨,善德女王金德曼已经表示不会嫁人。金胜曼若成亲,那他的儿子必然是新罗皇位的唯一继承人。

兵不血刃,新罗百济,自成一家,多完美。

在积极游走提高百济身价之际,扶余隆亦常常邀请金胜曼外出游玩。

结果不说拒绝,她是理都不理。

现在却劳师动众的与李元瑷结伴出游,心底实在不是滋味,骂骂咧咧的,却也没有任何办法。

别说在长安,就算是在自己的百济,也不敢拿李元瑷如何。

“少主,查出来了。”

扶余隆突然收到一则消息,问道:“是谁?一白身居然能得褚遂良接见,一定不是凡人,兴许是位百里奚呢!”

灞水山庄。

李元瑷领着金胜曼来到了灞水山庄。

金胜曼看着恢弘的门口匾额,也有些小小的期待,但左看右看不见游人,不免意外,问道:“早就听说灞水山庄是长安奇景,来长安不游灞水山庄,等同没来一般。每日游客千万计,怎得如此冷清?”

李元瑷“嘿嘿”一笑,这一切都是营销手段。

作为长安唯一一个收费的旅游景点,李元瑷背地里可是出了大价钱做宣传的。

“这是我家,平素让人参观参观,不无不可。今日我要接待贵宾,自然不许外人扫了兴致。”

金胜曼暗暗咋舌,这手笔可是不小。

李元瑷向带着金胜曼先游小西湖,他们两人在前,护卫侍女远远的跟在后边,并未打扰他们。

一首饮湖上初晴后雨,一句“欲把西湖比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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