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公是开朝时封的,世袭罔替,到如今已经传了八代了,代代军功显赫。
这一代的国公爷蒋仕煜尚了安阳长公主,宁国公府从勋贵成了皇亲,无论是先帝爷在的时候,还是今上登基之后,国公府风光远胜从前。
小公爷十四岁就跟着父亲叔伯上战场,许是年纪轻轻手上就沾过血的缘故,他看起来比同龄的少年人阴沉些。
从前,顾云锦是不大欣赏这一位的。
她对将门之人排斥,哪怕小公爷文武双全,在顾云锦看来,还是个莽的。
矮子里出来的高个,相对而言罢了。
虽然,顾云锦从前在京中时,见过小公爷的次数不超过一只手,说过的话也不足百句,但先入为主的印象就这么刻在了脑海里。
可平心而论,顾云锦是敬佩小公爷的。
她只是不喜武人鲁气,不过她毕竟出身将门,听祖父、父亲说过百姓疾苦、战场残酷,见过寡居的长辈,对于一腔热血远赴军营的人,她心中自有崇敬。
顾云齐去投军的时候,顾云锦也没扯后腿,只泪眼汪汪送他离京。
吴氏曾说过,顾云锦这就是又矛盾又矫情。
顾云锦嗤之以鼻,她慕书香、喜欢书卷气,和她敬佩兵士,哪儿就又矛盾了又矫情了?
等顾云锦在杨家起伏,从牛角尖里脱身出来,再回想吴氏的话,她不得不说,嫂嫂说对了半句。
她不矛盾,但她矫情了。
“姑娘,”念夏抱着食盒出来,笑盈盈道,“您现在要不要尝一个?”
别说是一个了,便是五个,顾云锦都能一口子吃下去。
只是这会儿她有些心不在焉。
在岭北时,顾云锦是见过小公爷的,或者说,她见过宁国公。
那时,小公爷已经继承了爵位,而他的父亲成了老公爷。
老公爷年轻时受过伤,落下了病根,年纪大了,就吃不消战事了,干脆把爵位给了儿子,自个儿在京中安养。
真算起来,对顾云锦来说,那一次偶遇,离现在也就三四天而已。
她当时已经是等死的人了,回光返照,整个人清明,甚至可以下地走动。
顾云锦让念夏备了车,主仆两人去了不远的道观,她信三清,她想临死前去跟天尊说说话,求天尊让她下辈子投个好胎,再活得长命些,不要再跟这辈子似的,就二十四岁,连三十都没撑到。
离开时,她见到了小公爷。
小公爷远赴北疆,途径这道观,就进来歇歇脚。
彼时两人都很意外,他乡遇旧人,虽不是故知,但也玄妙。
顾云锦甚至暗悄悄想过,这是不是天尊在暗示她,她下辈子能跟小公爷这样含着金勺落地,显贵一生?
哪里知道,才过了三天,就被扔回了十年前。
她还是她,显赫权贵梦跟她没任何关系。
说白了,顾云锦死前见过的最后一个外人,就是小公爷了。
这会儿突然听见他的名号,顾云锦还颇有几分感慨。
只是,徐家这又是怎么回事?
侍郎的官位不算低,以徐砚的资历,他算是爬得快的了,但在官宦满地的京城,一个侍郎实在不够看。
徐家入官场不过十几年,别说是宁国公府了,其他侯府、伯府,徐家都没套上近乎。
反倒是杨家那儿,凭着些旧黄历,人脉宽广些,但也广不到宁国公府。
徐砚到底是怎么抱上一根这么粗的大腿的?
顾云锦想不明白,问念夏道:“昨日府里设宴,宁国公小公爷来了?”
念夏瞪大了眼睛:“奴婢不晓得,等回府之后,奴婢去打听打听?”
顾云锦点了点头,但她心中已经有答案了。
小公爷应当是来了的。
昨日梦境里,她梦到的那双乌黑的、带着几分关切的眼睛,分明就是小公爷的。
在道观相遇时,小公爷的左眼有旧伤,疤痕不长,从眼角到颧骨,细细的一条。
而梦中的那双眼睛不带伤痕。
也正是因此差异,前几天才见过一面的人,顾云锦昨日并没有想起来。
轿子继续往北三胡同去。
顾云锦咬着水晶油包,她对徐家是有不满,但也没琢磨过要把徐家弄得身败名裂,可若是徐家抱住了这根大腿,往后越发飞黄腾达了,那还真的,叫人老不爽了!
北三胡同细长,住的多是外乡生意人,各家手上还算宽裕,整个胡同并不杂乱。
吴氏出来迎她,见她吃完水晶油包还吮了下手指尖,不由暗暗发笑,真真是个小孩子,但她能有胃口,可见身体并无大碍,这叫吴氏放心许多。
屋门推开,沈嬷嬷快步出来,直走到顾云锦跟前,扶着她的肩膀上下打量:“姑娘,昨儿个受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