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风语原,已是午后。
下了马,福伯迎了上来。
“秦叔呢?”林云将马缰递给他,问道。
“少爷,老秦在陪客人呢。”福伯回道。
“客人?”林云皱眉,“哪来的客人?”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是听老秦提了句,说他们好像是来找少爷你谈生意的。”福伯想了想,说道。
“嗯。我知道了。”林云匆匆朝着庄园内走去。
来的会是谁呢?他心中很困惑。
他自华京来,在那座繁华的城市里,因为林家对他的刻意保护,可以说相识无几人。唯一相知的朋友,已经被他忽悠进了讲武堂,正在埋头参加新兵训练。
没有什么朋友会来看他的,更没有所谓生意上的朋友。而这处庄园,是他母亲名下的产业,除了父亲外,根本没人知道。
林云进了客厅后,没有见到秦暮风,也没有看到福伯所说的客人。正在打扫客厅的小女孩圆圆告诉他,秦叔应该是带着客人去了葡萄园那边。
林云于是出了门,朝着葡萄园而去。
葡萄园边上,花依云蹲在沟边,一脸痛苦地吐着嘴里的残渣。
葡萄这种水果,她自幼就喜欢吃。
什么品种她都吃过。
但像梨子一样大的葡萄,她可是从未没见过。
所以,她一脸惊喜地摘了一个。
尽管秦管家一再提醒她,这个果子味道很不好,但她还没忍住,用手巾擦了擦便咬了几口。
这个葡萄,不是味道不好,是口感太糟糕啊!这满嘴像钻了沙子一样难受,别说人吃了,就是猪都不敢吃啊!
“秦叔,你这满园子不用围了,这果子估计不会有人偷!”花依云从女侍手里接过手巾擦了擦嘴,起身冲秦暮风苦笑道。
“花小姐,我都说了,你又不信!”秦暮风笑道。他没有想到,花家的当家人,居然这么好相处。这半日里他与她相处的极为融洽,这小女孩一口一个叔的,让他全身毛孔都舒爽透了。
世人景仰的女神,和他走进果园后,居然和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样。
“葡萄味还是挺浓的,就是过于酸涩了点。不过,进了这园子后,我一点都不担心产量的问题了。”花依云望着那些在树上挤成密密麻麻的葡萄,微笑着说道。
秦暮风有一瞬的失神。
为一个女人的笑容失神,这对他来说是极不可能发生的事。
他清楚得记得,这种感觉,只有许久前第一次见到小姐时有过。
完了,秦暮风心中叹道。
他不是担心自己完了,他担心的是某人。
那个好色之徒,和这样一个风华绝代的女人谈生意......我呸,谈个屁,底裤估计都会谈掉!
我得盯紧他才行,绝对不能让他掉进坑里!秦暮风心中暗道。
“来的时候,我对很多事情并不以为意。”花依云悠悠道,“我甚至想,在这种小地方,有什么生意值得我亲自跑一趟呢。没想到,半日时间,秦叔让我看到了这么多的惊喜。”
这生意,应该能成了吧?
秦暮风笑着,没有说话。
花家,格局甚大。
花依云,眼光极高。
少爷至今没有现身,但他所做的一切,都成了最有力的谈判砝码,轻易说服了花依云。
这一刻,秦暮风打心眼里高兴,为小姐有这样一个儿子感到无比骄傲。
少爷一直很努力。
他一路走来,都在不断创造惊喜,他所做的一切,不断让让身边人为之侧目。
秦暮风已经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林云必定会成为大陆所有人眼中的骄子。
金鳞潜于渊,一遇风雨即化龙。
小姐和轩辕长歌的后人,怎会平凡?
他注定要惊艳一段时光,留下一段光辉的历史啊!
“你家少爷,何时归来?”花依云轻声问道。
她的心中,对那位陌生的小贵族,有着淡淡的好奇,有些急切地想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在接到那封信的时候,她曾以为,那应该是个很会哄女儿的纨绔。
别的不说,能让那个心气甚高的丫头,亲自替他写一封信求助,那小子泡妞绝对是个高手。
可是,到了风语原后,她突然发现自己错了。
他不是纨绔,是一个有梦想有追求的年青人。而且他似乎还有能力去实现自己梦想和追求的人。
今天的大陆,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因为梦想和追求,想想挺简单,但要实现却太难。
她的心中,也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但她却甚至连想都不敢去想。
她被现实逼迫着,苦苦支撑着花家这艘大船。如果她能带着它,闯过风浪平安抵达彼岸,那就应该是她此生最大的成就了吧?
但这成就,与梦想和追求,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