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便带着他掉头走了,小书童委屈得又差点满脸泪水。
在外边逛荡了小半年,打道回府是好事,可是走得一点都不豪气啊。
登山之后,妇人与女儿窃窃私语,叨叨了好些,无非是觉得这位富家子弟蛮不错的,待人和气,模样也不俗,而且一看就是人,比起林守一董水井那半桶水,瞧着就要更有学问。可惜她那个女儿,既不点头也不摇头,气得妇人拿手指戳了一下女儿,笑骂了一句“不开窍的蠢丫头”,大概已经不能算是少女的她,柔柔而笑,从小到大,历来如此。
从来不生气,没有大笑过,除了那个名叫李槐的弟弟,对谁都不上心。
妇人就经常说她是软面团,谁都可以拿捏,以后嫁了人,是要吃大苦头的。
当然,妇人最主要的意思,还是觉得女儿这么软绵绵的性子,以后嫁为人妇,肯定无法持家,镇不住夫家人,那还怎么补贴弟弟?
妇人的偏心,从不掩饰。
好在妇人的丈夫,名叫李二的粗朴汉子,倒是从来不会重男轻女,儿子女儿,都宠着。
只可惜他在家里地位最低,说话最不管用。
而李柳大概就是天生逆来顺受的性子,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这次妇人听说这个什么狮子峰的当家人,跟自家男人那个窝囊师父有些关系,男人保证到了这边,一家三口肯定不愁吃喝。一路颠沛流离跨洲过海的妇人,这才少骂了杨老头几句,觉得李二给他当了那么多年徒弟,总算有丁点儿用处,不然她下次回乡见着了杨老不死,非要天天堵在药铺后院门口,骂得那个老东西每天不用洗脸。
妇人走着走着,没来由想起了无人照顾、肯定是在受苦受累的宝贝儿子,便来了气,拧了一下身边女儿的胳膊,“那个姓氏古怪的公子哥,怎么就不好了,你就没有想过嫁了他,咱们就不用在这啥狮子峰看人脸色了,让那姓司徒的,先抬大轿娶你进门,然后咱们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搬进他们家,再赶紧把李槐带过来,一家四口,就算团圆了。”
李柳笑了笑,眉眼弯弯,似乎在认错求饶,又像是在撒娇。
妇人最受不得女儿这副模样,便消了气,又拧了一下李柳的胳膊,只是这次下手的力道便轻了,“你个没良心的,也不知道心疼自家弟弟,我算白养了你这么多年”
说到这里,善变的妇人又开心笑了,伸手轻轻捏了一下女儿的脸颊,“臭丫头的模样,是真随我,瞅瞅,这小脸蛋,多俊多俏,都能捏出水来了。”
背着个大行囊的李二咧嘴笑着。
可是妇人又有些哀愁,“好不容易熬到杏花巷那个老婆娘死了,泥瓶巷的狐媚子也搬家了,要是不用离开小镇,该有多好,已经没人吵架吵得过我了。”
这一路北行,走得战战兢兢,妇人只觉得自己空有一身好武艺,而无半点施展之处,实在是可惜。
李柳的娇俏模样,不一定随她娘亲。
可是李槐的窝里横,肯定是随他娘亲。
狮子峰山顶,山主陪着一位富家翁模样的老人,后者油光满面,如果不是出现在这里,不是有一位地仙修士恭敬作陪,多半会被误认为是山下市井的某个小店铺掌柜,或是那种鱼肉乡里的乡绅老爷。
体态臃肿的老人手腕上系有一根碧绿绳子,啧啧道:“杨老先生真是心胸开阔啊,换成是我,这种碎嘴婆娘,早投胎个千百回了。”
这位富家翁旁边的老者,则仙风道骨,符合市井百姓心中的神仙形象,听闻这位客人的调侃,并未搭话,只是礼节性微笑。
胖老人笑眯眯问道:“不说那废物金丹,只说像你这样的地仙,骊珠洞天最近千年,大概走出来多少个?如今你我是盟友,这点小事,不至于藏藏掖掖吧?”
老仙师微微躬身,歉意道:“曹大剑仙,恕晚辈不能多言。”
原来这位富家翁,正是按照契约,前来担任李柳护道人的婆娑洲剑仙曹曦。
曹曦又问道:“那李柳,为何迟迟不愿修行?这又是何故?”
身为狮子峰山主的老仙师无奈道:“剑仙可以自己问我家祖师。”
曹曦愣了一下,“她竟然是你这一脉的祖师转世?狮子峰传承才几年,你们如何能够寻见?”
老仙师犹豫了一下,似乎得到过授意,稍作权衡,小心翼翼道:“自有秘法,而且不仅仅是我家祖师而已。”
曹曦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李柳是否自知?”
老仙师笑而不言。
已是答案。
曹曦啧啧道:“捡到宝了。”
之后李二一家三人便在狮子峰住下,是狮子峰一位老管事接待,名义上是药铺杨老头的远亲,在狮子峰管着一些杂务,他给了三人一处寻常住处,暂时没有给妇人什么活计,只说需要等待几天才有结果,狮子峰规矩森严,不可打搅仙师修道,切莫随意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