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82章 知识产权和禁运清单(求订阅!)  重生之科技洪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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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不要这个利益,也不愿意去资敌。

其他的例子还有许多,凡是比国外高出一个档次的技术和设备,赵一旗下的企业都是禁止出口的,高出两个档次的技术和设备,甚至是禁止出现在国内市场的。

前者是为了防止资敌的情况发生,后者则是为自己企业的发展考虑的,最好的技术,当然是要自己使用了,不然哪里来的竞争优势。

由于赵一旗下的企业自觉的遵守出口禁运,而其他民营企业有没有能力进行科研开发,国家科研单位又对市场化不太热衷,才没有出现不愉快的情况。

但是再过个十年八年,情况就有很大的不同了,不管是民营企业还是国营科研单位,他们既有实力又有动力来实现利益最大化。

如果还继续使用当前的制度,就显得非常落后了,对许多技术和设备都无法做到管控,很可能对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

本来部长以为赵一的技术普查的建议就已经是今天最大的收获,没有想到,后面的清单制度,为他们解决了对技术和设备难以管控的问题。

而且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和技术清单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之间密切配合,才能够保证经济发展和技术发展能够健康的运作下去。

之前只有别人对我们实行技术禁运,没有想到,马上我们也要对他们实行技术禁运了,这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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