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米国法律就这样,小案子由小法庭解决,三分钟一个,省时省力。
但由公诉人提起上诉的刑事案件,如果不能达成庭外和解的话,那大家就慢慢磨吧。
开庭——休庭——开庭——休庭……
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至于被告人熬不过漫长的司法程序,不等法律的正义得到伸张就自说自话先死为敬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被告自然死亡,最开心的就是法官,啥事都不用干就结案了,KPI得到保障。
所以有时候爱德华会非常小人之心的猜测,是不是存在一个法官暗杀团,采取交换杀人的方式,专门把一些陈年老案的被告干掉,好求个解脱。
……
开庭前,律师五人团开会后决定了新的辩护策略-拖!
拖到谢尔顿那几个家伙能出唱片为止……
可所罗门作为上诉人肯定是不会让他们如愿的。
前两次开庭,他完全占据上风,此刻正想着乘胜追击,直接漂漂亮亮的拿下案子,让自己成为党内重点培养人物。
大选在即,民主党对本次竞选结果并不看好,候选人休伯特·汉弗莱显然不如他那同姓的英国大臣/首相那样精通政治。
其实就算精通也没用,越战泥潭不是白叫的,任你民主党在jfk和林登·约翰逊任期内做了多少好事,废除多少歧视法案,推行各种平权法律,都被“不义战争”给抹掉了。
休伯特·汉弗莱哪怕是林登·约翰逊的副统帅,可实在行情不怎么样,尤其是在阿拉巴马州长乔治·华莱士以第三党身份参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南方曾经是民主党的铁盘,但随着时间推移情况逐渐发生变化,共和党势力大举入侵,原本就岌岌可危的选情,又因为华莱士的掺和而变得更加讨厌,华莱士在南方几个老蓄奴州有很高的人气,加上他的竞选搭档是是火烧东京的柯蒂斯·李梅,华莱士肯定不能被选为总统,但却能分掉很多南方州的选票,这就是雪上加霜了。
此外还有个很扯淡的因素,汉弗莱是个秃子,而尼克松则头发浓密。
自从进入20世纪以来,米国大统领就没有秃的,就是从华盛顿算起,秃的明目张胆也只有马丁·范士伦一个。
请问有谁知道这货?
所以米国是全世界最秃顶男性最不友好的国家。
反观俄国,从十月革命成功后就一直是秃-不秃-秃-不秃的轮班上纲,可见社会主义从来不以貌取人。
接下来的四年里,民主党肯定是要苦练内功,党内大换血,寻找有头发的精英政客,着眼于今后,所罗门就是被看好者之一,所以他也在玩命的给自己肩膀上压担子,靠成绩来说服大佬们扶持自己。
更让他不安的是,共和党在纽约司法系统中也发掘到了一枚能力超强的新星-现任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助理的鲁迪·朱利安尼!
总之,所罗门需要的就是快速而漂亮的胜利,越多越好,甚至不惜采用些不怎么上台面的手段!
对手要快,爱德华自然要慢下来,已经处于劣势了,还要跟着对手节奏跑,那岂不是自寻死路?
这次开庭,爱德华决定换人出马,伯特与巴里和所罗门算是法庭上的熟人,而且接连两场败仗,让他们的情绪有点低落,反而对方的心理优势起来了。
于是另辟蹊径,让谢尔顿的代理律师(名义上)巴赫鲁扬·索罗金出马,一来是让对方措手不及,其次他是谢尔顿的律师,这就很有大用了。
……
第三次开庭,照例是公诉人提起公诉,被告律师抓细节漏洞胡搅蛮缠。
大家发现,巴赫鲁扬虽然年轻,经验也不算丰富,但在法庭面对所罗门倒是一点都不慌,沉着冷静的大放厥词,态度优雅而真挚,哪怕嘴里的话荒谬不看,但整个过程脸色都没变过。
这tmd是天赋啊!
通常正常人要做到这种程度,至少三五年时间,可这位刚出校门就这样,牛叉!
爱德华又佩服起自己的外公来,老狐狸到底是老狐狸,看人看事真的准,知道社区里谁是潜力股,谁是垃圾股。
由此又想到了尼佐家族的那位老尼佐,都说人老精,兔老猾,狐狸老了不上闸,这华夏传统智慧说的还真有道理。
这两位老人家严格来说算是邻居,但似乎没怎么发生过交集,以前爱德华不注意这些,现在他寻思,没准两老私底下有啥见不得人关系,毕竟英雄惜英雄。
回头说巴赫鲁扬·索罗金,这小子绝对是人才,赶紧拉到自己小团体来才是正道。
毕竟大家都是犹太人,这天然就靠谱。
爱德华没有意识到,此刻他的想法非常之犹太。
如果老拉比知道了,肯定会欣慰的摸着自己脑袋上的小圆礼帽,满脸笑容的说“我比你更了解你自己,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