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9章 你是否要援引第五修正案  胜诉才是正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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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爱德华,紧紧咬着自己的嘴唇。

“不,我不是!”谢尔顿说到。

所罗门神色一变,眉头皱了起来“什么!?”

显然这个回答大出他的意料,谢尔顿竟然轻巧的跳过了他急智中设下的精密陷阱!

这也是大概是他生平第一次碰到犹豫不觉得证人面对诱使其自投罗网的问题时,没有自然而言的引用第五修正案规定的权利为拒绝作答辩护。

米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但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之前所罗门之前问谢尔顿拒绝回答问题的依据是不是第五修正案,其实就是指其中的“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部分。

至少在米国,犯罪嫌疑人当庭证明自己犯罪,这个行为是非法的。

从这点说,较之古代青天大老爷一顿夹棍下去,堂下人犯便乖乖招供,确实是个伟大的司法进步。

但所罗门的祸心也在于此。

这是个逻辑陷阱。

一旦谢尔顿说,是的,我援引第五修正案,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力。

听起来没什么问题。

但等于在承认他实际上是有罪的,只是在宪法的保护下,不做自证而已。

换而言之,看起来是所罗门提供了一个让谢尔顿拒绝作证的借口,祸心深藏,好像小孩子抓麻雀,用小棍支起一个巨大的笸箩,下面撒上米粒。

第五修正案就是所罗门给谢尔顿准备的米粒,一旦他啄上一口,那么只要一拉继在小棍上的绳子,那个名为“自认有罪”的笸箩就会落下,把谢尔顿死死的罩住。

亨利·普泽尔继续向谢尔顿提出一系列危险的问题,谢尔顿对每个问题的回答都是一摸一样,无非是把纸上的文字再次宣读一遍。

整整一个小时候,阿诺德法官坐不住了,真正意义上的坐不住,他身体前倾,眼光直勾勾的盯着谢尔顿:

“谢尔顿先生,我想想你说明如下要点:因为你拒绝遵守法庭的命令,你将把自己置于因为藐视法庭而受到惩处的地位!极其危险地位!”

谢尔顿仿佛被毒蛇盯上的青蛙,全身都在不停抖动,人瘫软在坐席上,不敢面对那魔鬼般的目光。

但他依然拒绝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所罗门见谢尔顿不跳坑,于是就使出第二招

所罗门阻止了亨利·普泽尔的继续提问,向阿诺德法官提出给予证人豁免的动议!

卡马西平立刻站起来表示反对!

因为这是巨大的陷阱!

卡马西平的反对也很有针对性的戳穿了对方的计谋:法律规定只能在证人援引公民享有的拒绝自我控罪的特权时才能给予免于起诉的豁免。

换句话说,所罗门提出的这个豁免权隐含着谢尔顿必须是有罪的这个先决条件。

实际上和之前问谢尔顿是否愿意援引第五修正案的本质是一样的,看似给予特权,但是要求先认罪。

眼下的一切,其实都在爱德华等人的预计之内。

毕竟他们都不是庸手,也都被阿诺德所激怒,决心和他斗到底。

而且有了对法官和公诉人的言论行为下限的思想准备后,大家发现在做各种工作反而是轻松不少。

不就是不要脸了嘛,都当律师了,这玩意谁还稀罕似的!

总之,谢尔顿肯定要拒绝作证,但不能引用第五修正案极其相关条例,而是要援引别的法律条文。

阿诺德法官也是老油子,既然擅长给上诉法院挖坑,怎么会看不穿了爱德华们的想法?

他很快明白了辩护方的策略。

“法庭要提醒公诉人,鉴于谢尔顿先生并没有原因公民反对自我控罪的特权作为拒绝作证的理由,也就没有必要给予其其免诉豁免;他可以被要求强制回答问题;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拒绝回答,那么就将因为藐视法庭而被判刑。”

谢尔顿依然坚定的拒绝。

阿诺德法官非常干脆的敲下法槌,判处谢尔顿犯有藐视法庭罪,应立刻收监,并且接受司法训诫,直到他改变主意,同意作证。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藐视法庭罪并非是作为一个刑事判决,因为刑事判决的的罪名都会有一个固定刑期。

而谢尔顿享受到的待遇是“直到他同意作证”。

很不公平是嘛?

遗憾的是这是合法的,藐视法庭罪是法官的特权,是对所有出庭者的构成实质性威胁的终极武器,只要法官愿意,就无人能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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