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里也也一改往日门可罗雀的惨状,熙熙攘攘来来去去的都是犹太同盟的支持者,和波罗社区的邻居。
这群家伙不顾大热天还带着瓜皮帽,围着祈祷专用的围巾,不知情的人猛一看还以为到了耶路撒冷。
他们今天倒是比较收敛,既没有集体“犹太摇”,也没朝法官做诅咒的鬼脸或者做其它宗教/xie教仪式,可见科尔曼法官的名声还真是挺不错的。
其他的空位则由新闻界、家属、甚至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官员都所填满。
卡马西平走上讲台,陈述西格尔被迫成为告密者的具体情况。
说了没几分钟,首席法官科尔曼就打断了卡马西平,开始问他关于销毁窃听录音带的情况。
很明显,科尔曼法官对辩护律师提供的书面上诉状及案卷内的材料上下了很大功夫,因为他问的这个问题在阿诺德法官结论中没有被刻意提及。
显然这也是阿诺德法官“法学素养”深厚的体现,深谙“奥卡姆剃刀准则”-在讨论中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但爱德华们怎么可能漏掉如此重要的事实?
不管上诉法庭的法官会不会注意这个问题,写是肯定要写进去的,而且要大写特写,写的越仔细越好!
因为爱德华做好了官司打到联邦高院的准备,他还真就不信,联邦高院大法官会对FBI非法窃听还销毁录音带的行为熟视无睹!
科尔曼法官的问题使在场的人都有点吃惊和感到意外。
然而这是上诉法庭,卡马西平早就准备好应付法官问的任何问题。
正当卡马西平在酝酿如何回答更恰当时,茜莱瑞及时递给他一个用娟丽清秀字迹标有“销毁录音带”字样的文件夹。
夹子里有与此有关的判例、法规及录音带整理材料,重要的段落下面都用不同颜色的墨迹勾出,这恰好是分配给她的任务。
茜莱瑞虽然还没受过专门的法学训练,但对这个工作完成的非常出色,当然这和爱德华对她的悉心指导是分不开的。
卡马西平经验丰富,察言观色能力极强,有了这个夹子提供的各种炮弹后,发言更是得心应手。
他估计其他两位法官对这个问题应该也非常感兴趣,于是就抛开原来草拟好的辩诉提纲,集中精力开始谈销毁录音带的现实状况和带来的法律后果。
为了把其他问题也囊括进去,卡马西平甚至创造性的提出一个新观点:由于联邦调查局非法地销毁了窃听录音带,使辩护律师很难证明政府是用窃听手段发现西耶格尔的。
当律师提出“政府用窃听手段发现谢尔顿”这个观点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应该由被告方面来提出相关证据。
但此刻由于执法者的知法犯法,使得重要证据灭失,那么就应该采用举证倒置原则,即由控方来证明政府执法者是通过其他方式方法来从茫茫人海中盯上谢尔顿的,而不是通过窃听。
如果公诉人方面无法拿出相关证据,
那么政府方面要承担销毁录影带的责任,而不是重判被告了事。
这个观点显然引起了三位法官的兴趣。
他们连连发出诘问,而卡马西平应对得当,公诉人方面的脸色开始难看起来。
很明显,法官们尚未就此案做出自己的判断,这是大好事,证明他们没有先入为主的来看待这个案子。
而所罗门这边,日子就难过多。
三个法官尤其是科尔曼法官对他和亨利·普泽尔进行毫不客气的盘问,重点也集中在关于销毁录音带的问题上。
他在阿诺德法官面前富有创意的解释策略,因为非法获取所以销毁行为是正当的说法,被科尔曼当庭毫不客气的痛斥为异端邪说,并且揶揄道,是不是法庭可以立刻判处所罗门藐视法庭罪,然后为了“纠正”这个错误把他送上绞刑架?
对公诉方而言,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之后科尔曼法官指出那段最关键又有争议的段落,即“你知道这些都窃听了(没窃听)”。
卡马西平要求上诉法院听一下这段录音。
法官们接受了这个建议,并表示在休庭后他们会以非常谨慎的态度来查验这段录音。
在辩诉结束时,科尔曼首席法官向大家做出承诺,BLM大楼爆炸目前处于暂时休庭状态,因为初审法院在等待上诉法院就谢尔顿是不是应该出庭作证问题做出裁决,上诉法院的法官会尽快在几天内就做出相关判决。
口头辩诉三天后,爱德华在办公室里接到上诉法院打来的电话。
一位文职工作人员通知他,法庭已经做出一项全体通过的裁决,推翻阿诺德法官关于谢尔顿·西耶格尔藐视法庭罪的裁决。
爱德华非常高兴,亲自开车去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拿判决书!
这下终于胜利了!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