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2章 爱德华的法律援助  胜诉才是正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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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国政治动荡,对越南来说,这是天大的好事。

之前在林登·约翰逊与拉斯科发疯似的的好战政策下,越共方面逐渐力不从心,毕竟胡志明小道再神乎其神,但在ac130和橙剂的破坏下,光靠单纯的人力以及中国产产的28寸锰钢载重型自行车是已经无法和世蓝星最强大的军事机器抗衡。

可以说,如果如果这次华莱士不脱党另立中央的话,那么汉弗莱铁定当选,接下来,越共面临的也未必是灭顶之灾,但是北越方面很可能撑不下去,中南半岛大概率会和朝鲜半岛那样南北分治。

也许胡z明主席应该感谢米国的民权运动人士,正是他们的努力,越共才免于遭到巨大的重创,当然了,10年后,会有另一个大国来给他们上一课的。

课程名叫做“没事不要自称是世界第三军事强国”。

……

这场选举中克里斯庄严的投给了民主党。

理所当然,作为脑子正常的南方黑人和天主教徒,这是他理所当然的选择。

他的投票注册地是在纽黑文而不是老家阿拉巴马。

原因也很简单,直到去年也就四1967年,南方几个州的黑人虽然号称有用选举权,但实际上,这些黑人拥有的只是选举总统的权力。

四年一度的大选,不但选总统还要更换全部的众议员和1/3的参议员。

对于绝大部分黑人选民而言,后两者的选举游戏不是他们能参与的,虽然从南北战争后,激进共和党人就要求根据宪法第十五修正“所有公民不得由于肤色和种族的区别而受到选举权的限制”赋予黑人完整的投票权。

但在米国这个奇怪的联邦-州政治体制下,南方州虽然吃了败仗,但依然通过议会保留了强大的州立法权。

通过操弄州立法权,他们轻而易举的又合理合法的给黑人完整投票权制造出了好多经典的人为障碍,来维持自己的种族歧视统治又是,比如人头税原则、比如祖父原则,比如杰利蝾螈,比如黑人无权参加政党初选原则等等。

实际上全米黑人获得完整投票权差不多是二十世纪70年代的初的事情了,距离宪法第十五修正案的订立已经过去了整整一百年。

在这种恶劣政治环境下,克里斯虽然对民主党的越战政策十分不满,但为了自己的同胞的共同利益,他只能投汉弗莱的票,毕竟,他是民权运动的忠实支持者,和狗日的南方民主党人誓不两立。

而爱德华……

投票日,没课,他睡了个懒觉,然后就在琢磨到低如何去讨好露丝伯格以及怎么再搞点新花样以继续从斯普林菲尔德老人之家的那群老不死身上榨点油水出来。

虽然和达米的比赛胜负已定,但他忽然发现不择手段却又合理合法的从别人身上捞钱,实在是一件非常有快感的事情,钱不再提供乐趣,乐趣来自于多司法的嘲笑以及对弱势群体肆无忌惮的压榨。

另外一个关于大选的新闻是民主党的雪莉·齐斯霍姆当选纽约第十二选区众议员,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女性众议员。

而南北战争爆发于1861结束于1865年,也就是说又是一个世纪后黑人女性才第一次站上了政治舞台。

而仅仅在两年前,也就是1966年的中期选举中,黑人群体才诞生了第一位代表他们肤色的参议员,麻州的爱德华·布鲁克。

他也是米国历史上唯三的黑人参议员。

其中参议院前列腺之王斯特罗姆·瑟蒙德的南卡老乡提姆·斯科特在13年被州长指定为参议员,并且在之后的大选中获得连任,这是南方的第一个黑人参议员,也是共和党的第一位黑人参议员,还是个赞同茶党的家伙,让人不由得感慨“大人,时代变了。”

另一位么,从时间上推算,眼下应该还在印尼雅加达读小学呢……

黑人女性众议员算起来也是民权运动的伟大胜利,爱德华对民主党没什么好感,但此时也得承认,这群家伙确实能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同样民主党也因为他们的超前眼光而受到了奖赏,今后几十年里,不管总统是谁家的,但众议员绝大多数时候都牢牢把持在他们手里。

至于爱德华为啥对大选那么冷淡?

模糊的前世记忆告诉他,大选无非是一场闹剧,在旁边看看就行,投票什么的纯属浪费时间,有这个功夫还不如去露丝伯格身边腻歪腻歪。

随着大马戏团,哦,不对,大选的告一段落,米国的社会与政治狂热,也将逐渐平复一段时间,两党都需要足够的时间来整理消化大选结果,然后为中期选举做努力。

接下来的100天里,是尼克松新官上任三把火的表演时间,他会推出一系列旗帜鲜明的政策,来向自己的支持者表示谢意并兑现竞选承诺,同时也为自己今后四年的执政之路打出一个标杆。

米国逐渐陷入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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