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到墓碑上,以供后世瞻仰了。
此刻的西方学界,人人以谈论哈耶克为荣,进而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影响到了整个社会阶层,通常哈耶克一出,鬼神辟易。
爱德华在严谨的法律论文中,天衣无缝的引用,大幅度提升了文章的格调,并且具备出圈效应。
主要是这做到了政治正确,这年头,黑集体主义在米国就是天然正确。
当然在大学校园里可能会招来各种反对,但在主流媒体和社会上,乃至于政府机构中,轻集体重个人那是米利坚基本国策,有人愿意宣传,当然是要大力支持的。
何况这篇论文,也确实精彩,爱德华以亲身经历,把艾尔玛案件从头到尾的详细披露出来。
为精神病在法律上的应用,打上了一个非常厚实的补丁。
这也符合法律前进的方向,没事就把人往精神病院关这种不人道的行为,从来就应该被人唾弃,现在唾弃者有了坚实的理论武器,而且专业的法学论文从渊源和法条细节两个方面着手,非常完美的封堵住了了那些动辄就把正常人往疯人院送的王八蛋们的基本逻辑。
这是件大好事。
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代表了米国官僚和资本在探索米国特色资本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伟大的时间成果,也是坚持资本主义路线一千年不动摇的理论依据之一。
虽然他是这么想的,但还是没敢把这句话写上去。
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遗憾,否则若是从这方面下手的话,大概没过多久自己就能成为第二个马尔库塞。
但在相对理想主义的大学校园里,这样的思想显然是有巨大市场的,爱德华的名声又大了不少。
为此,露丝伯格在替他修改时都赞不绝口,以至于非常认真的建议由自己来当爱德华的博士论文导师。
某人自然点头答应,但大概是申请者过于猥琐的缘故,露丝伯格红着脸咬牙表示:“将会用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学术纪律和学术素养来对待未来的律政之星,绝对不能让耶鲁法学院蒙羞。”。
而某人表面上唯唯诺诺,心中重拳出击“妈的,早晚让你叫爸爸!!”
这篇稿子随即被他亲自送往《耶鲁法律评论》编辑部,作为编辑,亲自投稿也是一点小小的优待。
对于这个编辑部,爱德华是又爱又恨。
按照通常套路,编辑部应该是他大展神威的地方。
因为这地方实在不一般。
如果把耶鲁比作NBA,象征篮球水平的最高峰;
那么《耶鲁法学评论》编辑部大概就是名人堂,只有精英中的精英才能入选。
爱德华那点家世,在这里可真是不够看的,米兹拉西拉比固然是厉害,但说白了无非是一个连接黑白的节点商人,他知道“资源”,但亲自拥有的“资源”量远远无法和真正的大佬相比。
而这编辑部里,州长的侄女,参议员的孙子,州检察长的弟弟,都是常见人物。
更可气的是,这些家伙个个待人接物和和气气彬彬有礼,从来没有仗势欺人的情况出现。
这让上辈子网文看多的他觉得很不适应。
不应该来个不开眼的货色装逼挑衅自己,然后他爱某人顺手放个大招,当场打脸么?
在现实中这完全不可能发生。
大家都是成年人,又“家学渊源”。
当然知道,编辑部是个很好的结交人脉的场所,如果对方有家世那肯定要结交,如果是个毫无背景的穷小子那更要交好-想想看,平民子弟能混到这种地方来-那要付出何等的努力与天赋才能做到。
这种人杰不趁着其尚未发光时就笼络住,那也太小看资本主义成熟社会中的精英的智力了-这些家伙上学不光是单纯的学习知识,学校,尤其是大学,是他们进行人际关系练习的演兵场,也是小团队最初形成的地方。
然后小团队再链接成大团队,最后分属两党,明面上斗个你死我活,实际上,私下里都是师兄师弟师姐师妹的,坐一块儿发财不香么?
……
爱德华把文章复印了几份,分法给在场的编辑,以供他们粗略浏览。
这是必要手续,业内鼎鼎大名《耶鲁法学评论》根本不愁稿件。
通常每期都会刊登不少教授或者资深法官的文章,同时也会发些优秀的学生文章。
学生能够和精英专业人士在同一本刊物上出现,这无疑是巨大的诱惑力。
是以杂志始终会接到大量投稿,而只有多数编辑同意的稿子才能刊发,可编辑人数也不少,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不容易。
比较现实且高效的做法就是分成几个小组轮班,小组有初审权。
质量过于低劣的文章,在一开始的初审阶段就会被淘汰掉,以节约大家的时间。
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