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3章 罗斯诉美国案  胜诉才是正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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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大众所需要的优秀读物。

但是检方却一直认定是对美国社会的“威胁”!

背德协会的律师们在陈述中慷慨激昂道“因为经常使用污言秽语,这在一个道德良好的社会内是不可接受的”。

审理此案的法官没有运用希克林测试来裁定本书为“淫秽”,相反他得出了一个新的判决先例,那就是应当将视为一个整体而不是根据它的部分内容来分析。

也就是说在这个判例中,法官明确认为,只要一本书里有“哪怕一点儿”,可以“与人为善”正面描写,那么整本书籍就可以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政府机构不得对其的印刷邮寄销售行为作出干涉。

因此裁定,终于获准在美国本土出版发行。仅在1934年,初版一万册图书就瞬间售空。

可见这个判罚是多么让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多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然后是发生在1957年的,“罗斯诉美国”案。

罗斯是一位出版商,

因邮寄淫秽物品广告和书籍被宣告有罪。

罗斯的辩护律师没有否认其通过邮寄的形式进行分发,但是他坚称这些材料受到的保护。

罗斯案据此向上诉法院上诉,但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塞缪尔罗斯依旧是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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