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来审视时,是否会认为该作品在整体上来看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
2.
该作品是否以令人反感的方式描述了或者描绘了适用的州法律明确定义的性行为或排泄功能(案件提纲中仅提及了性行为,但多数意见的第25页明确提到了排泄功能);
3.
作品整体上是否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者科学价值。
在此案中认为“所有,哪怕是最轻微的社会可弥补思想,都应当受到(第一修正案的)充分保护”,而淫秽是那些“完全不具备可弥补社会重要性”的思想。
这三条看起来比较莫名其妙。
但翻译一下就很好理解了,1,能让人看硬了,2太过分(比如走菊花可以,但几个人同时走就不行)3没有任何体面内容可言。
同时满足这三条就可以被视为淫秽色情物品,而不受到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的保护,政府可以随时检查并且罚钱。
“我对这种思想有点不以为然,虽然我尊重大法官。”爱德华开始认真的向露丝伯格解释起自己的想法来“我认为这实际上是违背了法律的初衷,你可以看到大法官们实际上是利用一种‘对冲’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只要这玩意带有点正面性质的描写,那么不管其他部分有多么让人厌恶,政府都无法管辖……我对此举持个人保留意见。当然我认为色情制品应该受到管辖。但眼下一群人在死扣色情制品的字眼,却对泛滥成灾的儿童色情问题当看不到……我愤怒!但我无能为力!”
“艾德,你说的对。在这点上,我和你想法完全相同。我在想,是不是可以推动ACLU去加强这方面的立法。”露丝伯格笑吟吟表示,她很喜欢这个学生,虽然经常毛手毛脚,但在这种大是大非问题上的表现从未让人失望过。
“好主意,只是,露丝,我估计你是要失望的,运气好的话,我们可以在东西海岸的州以及新英格兰地区去推行相关法令,至于中西部,以及曾经的南部联邦……在我看来,他们的参议员更像是世袭制度下的贵族,只会在议会里为了一小撮人的权力做你死我活的斗争,而对更广大人民的利益视而不见……南部共和国,简直是合众国的毒瘤……”
“是的吗,露丝伯格”点点头,作为纽约人,民主党,对南方民主党人的做派看不惯是必然的。
“哎,看看吧,多勃雷宁接受采访时提到的那些让我们难堪的事情,都是那些红脖子给弄出来的……联邦政府也真是的,让他们独立出去不就好了……”爱德华有开始满嘴跑火车起来。
搜集并且整理大法官们对色情制品的看法,这个差事不算轻松,要翻阅大量的卷宗查询判例。
尤其是这些大法官在撰写判决书的时候,个个都恨不得莎士比亚灵魂附体,用词华丽精确,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法官其实是当代美国一流的作者……
判词写得花团锦簇,每句话都有出处,从孔子到亚里士多德,更遑论更多法学先贤,这就让查阅工作变得非常痛苦。
但爱德华大概是穿越的影响,或者是他那颗犹太+中国脑瓜过于好使,大凡此类判词,他只要过目过,然后不管隔了多久都能复述出来。
当露丝伯格发现这点后便是更加对他爱不释手。
爱德华对此也很开心,既然露丝伯格有求于自己,那么肯定要支付一些对价的……
在爱德华看来,这个案子几乎是可以稳赢的。
有“罗斯案”的先例在,己方以此作为突破点很容易说服大法官,两个案子其实差不多,无非是对色情材料的认定技术方面有差异。
可由于《芬妮希尔》这本几乎与合众国同岁的“百年禁书”在66年被解禁,显然社会大环境对色情制品是越来越宽泛了。
爱德华甚至怀疑,海夫纳是不是悄悄的给九个老东西送上了兔女郎和助兴药物,否则他实在无法理解这些道学先生怎么就能忍受这些明目张胆的GHS行为。
“我也觉得大法官们是不是疯了……”露丝伯格的神态很微妙“你知道,一方面我希望ACLU代理的米勒案能获胜,毕竟这是我们可以依靠的组织,可另一方面,作为女性,我始终认为铺天盖地的色情制并不是一个好现象。”
“同感…我有时候在想,这是不是一种我们和俄国人相互竞争的做法?”
“竞争?”露丝伯格瞪大了眼睛“这,你是说在这方面竞争?”
“是啊……”爱德华耸耸肩“我们的立国价值是自由,这也是我们对外输出的重要价值观,自由中就包含这x自由,我想这点你也可以理解……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合众国这种资本主义里人们会享有更多的x自由,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俄国人在这方面似乎比我们更加自由……所以,放开这些杂志,大概就是做个门面给全世界看吧……”
“俄国人比我们在这方面更加自由?……”露丝伯格显得难以置信。
“正好我在这本书”说着